新聞報導“歷史的倒退”-下崗老師陳平福被治罪
在釣魚島、航空母艦、博熙來、王立軍佔領新聞版面的當下,一位下崗老師的命運引起了中國網民的廣泛關注。因為他通過網絡表達了對社會現狀和公職機關的不滿,被中國司法機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
(德國之聲中文網)現年55歲的蘭州人陳平福曾經是數學老師,下崗後為了生計,不得不走上街頭拉小提琴賣藝。陳平福在個人微博上發表消息稱,他在街頭演奏時被政府救助站鐵籠囚車抓捕,後來又"被人民公僕欺負",深感世道不公。
Chi260912 Chen Pingfu - MP3-Mono
也就是因為在互聯網上發表了自己對國家公職人員,對社會現狀的不滿。陳平福於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皋蘭縣公安局監視居住。甘肅省蘭州市中級法院於9月4日就此案進行開庭審理。
甘肅省蘭州市人民檢察院遞交的起訴書稱: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陳平福在網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網站,用博客或微博發表、轉載了包括《對抗野蠻,追求文明》、《搶劫?執法? 》、《依法治國豈能只顧捆綁普通百姓》、《不屈的靈魂永遠無法被征服! 》、《向埃及人民學習,我們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語的愚弄》、《推翻獨裁者的號角已經吹響》、《一切黨派退出學校》、《專製刀下的鬼--送給王立軍》等34篇文章,提出"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對社會和人民沒有任何好處","共產黨執政只知道欺壓百姓,不讓百姓謀生;現行製度不夠民主,應該實行民主憲政等"觀點。
A shop owner man uses the Internet at the entrance to his shop, as a security guard looks on in Beijing Thursday July 20, 2006. The man offers Internet access, online chatting and downloads of movies and music for customers at his one-computer Internet bar. Amnesty International accused Yahoo, Microsoft and Google on Thursday of violating human rights principles by cooperating with China's efforts to censor the Web and called on them to lobby for the release of jailed cyber-dissidents. (AP Photo/Greg Baker)
每個通過網絡表示不滿情緒的人都會"顛覆國家政權"?
起訴書認為,被告人陳平福"無視國法,在互聯網上針對不特定的網民散佈攻擊黨和政府的言論,詆毀、誣衊國家政權與社會主義制度"。按照《刑法》,應當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香港媒體報導顯示,由於陳平福患有心肌梗塞,當局沒有將他收監,目前對他監視居住,等待判決結果。
律師做出無罪辯護起訴書或有法律漏洞
知情人士消息顯示,甘肅榮慶律師事務所何輝新律師為陳平福當庭做了無罪辯護,指出:中國《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 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陳平福在互聯網發表文章,有的是根據自己的遭遇撰寫的,有的是轉載的,其目的不過是為了表達"對現狀不滿,發洩心中的不快",沒有"造謠、誹謗"的內容,是在履行《憲法》賦予一個公民對政府的監督權,不能被視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次,政府不等於國家,公民批評政府工作人員、乃至批評政府,不等於要顛覆國家政權。
陳平福的命運得到了多方的關注。包括網絡作家王荔蕻、學者王書瑤、艾曉明、崔衛平等聯名撰署《支持陳平福反對文字獄》的公開信,指出這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的案例。該信的主要撰寫人之一王書瑤在50年代是北大學生,曾因批評高度集權被打成右派。他於陳平福被起訴後前往蘭州,希望當地司法機關對陳平福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撤訴,並在一封致蘭州市檢察院負責領導的信中指出了陳平福案起訴書在法律上出現的兩個漏洞。
其一是起訴書中提及陳平福除了自己撰寫網文以外,還轉載了別人的文章。而隨之產生的問題就在於:轉載的文章到底是不是觸犯了法律?如果觸犯了法律,那首先應起訴的是原文的作者,而不是轉載者。其二:陳平福的文章是發佈在網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網站上的。中國的法律規定,一個雜誌或者出版社如果刊登了一個罪犯的作品,這些出版單位就屬於"共同犯罪"。所以,當地司法機關因陳平福的言論起訴他的同時,也要起訴網易等網站。
德國之聲與何輝新律師取得了聯繫,欲了解此案的最新進展。但後者表示此案對於他來說已經結束,不方便接受采訪。設於美國,關注中國民主維權以及新聞自由的網站《參與》發表消息稱:蘭州晨報的一名記者曾於9月中旬看望陳平福,並向其轉交了網友們14800元的愛心捐款。因各方極度關注,事態已經有所好轉。陳平福在本地某酒廠工作的兒子已經恢復上班,監視他的警官已全部撤離。
網絡讓中國民眾抗議的聲音能夠迅速傳播
"陳平福的遭遇具有普遍代表性"
簽署公開信支援陳平福的學者之一艾曉明向德國之聲表示,陳平福的命運之所以受到廣泛關注的原因在於,近來人們發現政府機關越來越多的使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來給對政府持批評態度,提出不同意見,發出不同聲音的普通人定罪。過去這項罪名更多的是針對有強烈政治表達的所謂"異見人士"。但像2009年的福建三網民,2011年3月逮捕的王荔蕻都是普通人。他們既不涉及阻擋逮捕,也沒有系統的表達政治綱領。只是作為普通網民書寫了自己的生活經驗和在現實中的感受。
因此,艾曉明認為:"陳平福有非常普遍的代表性,給這樣的普通人扣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帽子也意味著活躍在很多網絡社區的網民都會認為這一個罪是針對每一個人的。很多人都會認同陳平福的角色和位置。同樣也會感受到這種重新製造文字獄給每個人帶來的威脅。"
艾曉明指出,過去依靠印刷出版才能將觀點傳播,而今天的網絡時代已經能夠讓隨時發生的底層群體對抗利益團體的消息迅速傳播。如果公民在交流與此相關的信息時就會被治罪,這在人權被寫入憲法的今天是一種歷史的大倒退。
陳平福現在正在等待法院的最終裁決。而在互聯網上仍然可以看到他的文章和言論。許多網民仍在發信息表示支持陳平福,表示"關心釣魚島不如關心陳平福"。署名啞牛的世界的新浪網友表示:誰不想成為下一個陳平福,就要為今天的陳平福吶喊。
作者:任琛
責編:葉宣
在钓鱼岛、航空母舰、博熙来、王立军占领新闻版面的当下,一位下岗老师的命运引起了中国网民的广泛关注。因为他通过网络表达了对社会现状和公职机关的不满,被中国司法机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
(德国之声中文网)现年55岁的兰州人陈平福曾经是数学老师,下岗后为了生计,不得不走上街头拉小提琴卖艺。陈平福在个人微博上发表消息称,他在街头演奏时被政府救助站铁笼囚车抓捕,后来又"被人民公仆欺负",深感世道不公。
也就是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了自己对国家公职人员,对社会现状的不满。陈平福于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就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的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了包括《对抗野 蛮,追求文明》、《抢劫?执法?》、《依法治国岂能只顾捆绑普通百姓》、《不屈的灵魂永远无法被征服!》、《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语的愚 弄》、《推翻独裁者的号角已经吹响》、《一切党派退出学校》、《专制刀下的鬼--送给王立军》等34篇文章,提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对社会和人民没有任何好处","共产党执政只知道欺压百姓,不让百姓谋生;现行制度不够民主,应该实行民主宪政等"观点。
律师做出无罪辩护 起诉书或有法律漏洞
知情人士消息显示,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何辉新律师为陈平福当庭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陈平福在互联网发表文章,有的是根据自己的遭遇撰写的,有的是转载的,其目的不过是为了表达"对现状不 满,发泄心中的不快",没有"造谣、诽谤"的内容,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不能被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 次,政府不等于国家,公民批评政府工作人员、乃至批评政府,不等于要颠覆国家政权。
陈平福的命运得到了多方的关注。包括网络作家王荔蕻、学者王书瑶、艾晓明、崔卫平等联名撰署《支持陈平福 反对文字狱》的公开信,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的案例。该信的主要撰写人之一王书瑶在50年代是北大学生,曾因批评高度集权被打成右派。他于陈平福被 起诉后前往兰州,希望当地司法机关对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撤诉,并在一封致兰州市检察院负责领导的信中指出了陈平福案起诉书在法律上出现的两个漏 洞。
其一是起诉书中提及陈平福除了自己撰写网文以外,还转载了别人的文章。而随之产生的问题就在于:转载的文章到底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如果触犯了法律,那首先 应起诉的是原文的作者,而不是转载者。其二:陈平福的文章是发布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上的。中国的法律规定,一个杂志或者出版社如果刊登了一个罪 犯的作品,这些出版单位就属于"共同犯罪"。所以,当地司法机关因陈平福的言论起诉他的同时,也要起诉网易等网站。
德国之声与何辉新律师取得了联系,欲了解此案的最新进展。但后者表示此案对于他来说已经结束,不方便接受采访。设于美国,关注中国民主维权以及新闻自由的 网站《参与》发表消息称:兰州晨报的一名记者曾于9月中旬看望陈平福,并向其转交了网友们14800元的爱心捐款。因各方极度关注,事态已经有所好转。陈 平福在本地某酒厂工作的儿子已经恢复上班,监视他的警官已全部撤离。
签署公开信支援陈平福的学者之一艾晓明向德国之声表示,陈平福的命运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的原因在于,近来人们发现政府机关越来越多的使用"煽动颠覆国家政 权罪"来给对政府持批评态度,提出不同意见,发出不同声音的普通人定罪。过去这项罪名更多的是针对有强烈政治表达的所谓"异见人士"。但像2009年的福 建三网民,2011年3月逮捕的王荔蕻都是普通人。他们既不涉及阻挡逮捕,也没有系统的表达政治纲领。只是作为普通网民书写了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在现实中的 感受。
因此,艾晓明认为:"陈平福有非常普遍的代表性,给这样的普通人扣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帽子也意味着活跃在很多网络社区的网民都会认为这一个罪是针对每一个人的。很多人都会认同陈平福的角色和位置。同样也会感受到这种重新制造文字狱给每个人带来的威胁。"
艾晓明指出,过去依靠印刷出版才能将观点传播,而今天的网络时代已经能够让随时发生的底层群体对抗利益团体的消息迅速传播。如果公民在交流与此相关的信息时就会被治罪,这在人权被写入宪法的今天是一种历史的大倒退。
陈平福现在正在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而在互联网上仍然可以看到他的文章和言论。许多网民仍在发信息表示支持陈平福,表示"关心钓鱼岛不如关心陈平福"。署名哑牛的世界的新浪网友表示:谁不想成为下一个陈平福,就要为今天的陈平福呐喊。
作者:任琛
责编:叶宣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的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了包括《对抗野 蛮,追求文明》、《抢劫?执法?》、《依法治国岂能只顾捆绑普通百姓》、《不屈的灵魂永远无法被征服!》、《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语的愚 弄》、《推翻独裁者的号角已经吹响》、《一切党派退出学校》、《专制刀下的鬼--送给王立军》等34篇文章,提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对社会和人民没有任何好处","共产党执政只知道欺压百姓,不让百姓谋生;现行制度不够民主,应该实行民主宪政等"观点。
每个通过网络表示不满情绪的人都会"颠覆国家政权"?
起诉书认为,被告人陈平福"无视国法,在互联网上针对不特定的网民散布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诋毁、诬蔑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按照《刑法》,应
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香港媒体报道显示,由于陈平福患有心肌梗塞,当局没有将他收监,目前对他监视居住,等待判决结果。律师做出无罪辩护 起诉书或有法律漏洞
知情人士消息显示,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何辉新律师为陈平福当庭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陈平福在互联网发表文章,有的是根据自己的遭遇撰写的,有的是转载的,其目的不过是为了表达"对现状不 满,发泄心中的不快",没有"造谣、诽谤"的内容,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不能被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 次,政府不等于国家,公民批评政府工作人员、乃至批评政府,不等于要颠覆国家政权。
陈平福的命运得到了多方的关注。包括网络作家王荔蕻、学者王书瑶、艾晓明、崔卫平等联名撰署《支持陈平福 反对文字狱》的公开信,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的案例。该信的主要撰写人之一王书瑶在50年代是北大学生,曾因批评高度集权被打成右派。他于陈平福被 起诉后前往兰州,希望当地司法机关对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撤诉,并在一封致兰州市检察院负责领导的信中指出了陈平福案起诉书在法律上出现的两个漏 洞。
其一是起诉书中提及陈平福除了自己撰写网文以外,还转载了别人的文章。而随之产生的问题就在于:转载的文章到底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如果触犯了法律,那首先 应起诉的是原文的作者,而不是转载者。其二:陈平福的文章是发布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上的。中国的法律规定,一个杂志或者出版社如果刊登了一个罪 犯的作品,这些出版单位就属于"共同犯罪"。所以,当地司法机关因陈平福的言论起诉他的同时,也要起诉网易等网站。
德国之声与何辉新律师取得了联系,欲了解此案的最新进展。但后者表示此案对于他来说已经结束,不方便接受采访。设于美国,关注中国民主维权以及新闻自由的 网站《参与》发表消息称:兰州晨报的一名记者曾于9月中旬看望陈平福,并向其转交了网友们14800元的爱心捐款。因各方极度关注,事态已经有所好转。陈 平福在本地某酒厂工作的儿子已经恢复上班,监视他的警官已全部撤离。
网络让中国民众抗议的声音能够迅速传播
"陈平福的遭遇具有普遍代表性"签署公开信支援陈平福的学者之一艾晓明向德国之声表示,陈平福的命运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的原因在于,近来人们发现政府机关越来越多的使用"煽动颠覆国家政 权罪"来给对政府持批评态度,提出不同意见,发出不同声音的普通人定罪。过去这项罪名更多的是针对有强烈政治表达的所谓"异见人士"。但像2009年的福 建三网民,2011年3月逮捕的王荔蕻都是普通人。他们既不涉及阻挡逮捕,也没有系统的表达政治纲领。只是作为普通网民书写了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在现实中的 感受。
因此,艾晓明认为:"陈平福有非常普遍的代表性,给这样的普通人扣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帽子也意味着活跃在很多网络社区的网民都会认为这一个罪是针对每一个人的。很多人都会认同陈平福的角色和位置。同样也会感受到这种重新制造文字狱给每个人带来的威胁。"
艾晓明指出,过去依靠印刷出版才能将观点传播,而今天的网络时代已经能够让随时发生的底层群体对抗利益团体的消息迅速传播。如果公民在交流与此相关的信息时就会被治罪,这在人权被写入宪法的今天是一种历史的大倒退。
陈平福现在正在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而在互联网上仍然可以看到他的文章和言论。许多网民仍在发信息表示支持陈平福,表示"关心钓鱼岛不如关心陈平福"。署名哑牛的世界的新浪网友表示:谁不想成为下一个陈平福,就要为今天的陈平福呐喊。
作者:任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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