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憲政危機與民主重生時刻(顏厥安)
學生攻佔國會的佔領行動已經堂堂進入第10天了。昨天國民黨提出了一個「假讓步、真玩弄」的方案,更清楚顯現馬江政權完全不顧民意走勢,還想仗著體制優勢,繼續欺壓人民,因此這場因為服貿爭議引起的「憲政危機」恐怕不但將持續,還可能繼續擴大。
那什麼是憲政危機呢?學理上說,憲政危機就是當憲政體制(主要是《憲法》,但並不限於此)無法因應重大政治爭議或衝突,而產生的權力對峙與僵局,使得重要政府機關無法運作,陷入停擺狀態。從人民角度更直白一點說,就是:人民痛恨的官員不必下台(例如馬江),民意谷底的政策照樣推動(例如服貿、核四等)。
那當前的憲政危機,有哪些主要的體制根源呢?首先,大總統制是一個很大的亂源。「大總統制」往往被簡化、誤解為總統權力很大,有權無責。但是真正 的關鍵不在於總統的權力很大,而在於總統可以一直「以為」自己權力很大,因此進入了一種權力幽閉的狀態。這種狀態是建立在總統當選後,幾乎完全不必跟任何權力制衡機關(尤其是國會)負責,可以完全自由地任用各種重要官員,以及極難達陣的罷免與彈劾體制之上。自以為是的權力幽閉格局,不是造成權力暴衝,就是 九趴總統還自我感覺良好。
手握大權都非民選
其
次,從行政院長到整個內閣,這麼多「手握大權」的官員,全部都不是「民選」官員,連起碼的經過國會同意也沒有。這種權力布局很容易出現一大批非常自戀的權
力菁英,結合起「官僚體制」,而變質建立起一種「準貴族」的「爺兒們」支配狀態。當行政權的正當性僅建立在「一次性」的總統大選投票之上的時候,總統對於
官員的關係,就不是任命,而是恩賜與分封。民意永遠是次要考慮。
第三,因為爛《憲法》而來的國會席次分配與選舉制度,造成非常畸形的政黨與區域分布狀態以及代表性扭曲。即使在天龍國的台北市,民進黨的選票也一直有四成以上,但是立法委員本屆僅有一席。上一屆是零,下一屆也不一定增加。不分區方面, 台聯117萬票僅有三席。親民黨70幾萬票僅有兩席。百萬餘政黨票沒有代表。小黨其實不是「小」黨,往往是結構內重要矛盾與推力。選制的「壓抑」無法把問 題呈現,不會把問題解決,只會讓問題累積與擴大。更具體地說,只會讓國民黨繼續腐化,讓民進黨繼續擺爛,讓人民對整個體制失去信心。
第四,攸關台 灣生存命脈的「兩岸關係」,在現行憲政體制中的定位非常模糊,甚至非常「危險」。增修條文僅僅提到了「兩岸人民」關係的立法必要性,但是完全沒有辦法處理 兩岸「政府」之間關係該如何透過體制處理。本次的服貿爭議會演變為這種失控狀態,導源於此。因此某種版本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勢在必行。國民黨想用 「單純程序」問題繼續逃避「實質體制」問題,已經不僅是鴕鳥或長滿耳毛,而根本是自蒙雙眼亂砍一通的瞎劍客,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會繼續傷害人民。
權貴當道弱勢被削
第
五,全球化新自由主義之浪潮,結合前述一到四的問題,已經讓台灣在空洞民主表象下,逐漸發展出權貴當道、弱勢被削的吸血鬼體制。行政繼續恩賜,立委繼續侍
從,房價飆漲,土地被搶,薪水不會漲,未來沒保障,即使是中產階級都面臨血汗化。而政府呢?除了喊喊自由化與開放,實質上就是放任人民繼續「被商品化」、
被賤賣。少數起而抗議抗爭的民眾,則被司法與警察暴力迫害,人民早已經普遍對政府、對現行體制感到失望、憤怒。因此為了服貿連起碼的民主都被強暴時,青年
與社運起而攻佔國會議場,根本不需要感到意外。
目前包括保守派在內的各種力量,都已經出面呼籲召開「公民憲政會議」(這是本次運動獨立於服貿議題 外的訴求),公民社會各團體也已經開始聯繫籌劃,希望能促成不受既有政治力量與保守力量所主導的,真正具有前瞻開創性的「公民」憲政會議。佔領國會引發的 憲政危機,也孕育了「民主重生」的關鍵時刻。讓我們一起把握這個時刻,推動第二次民主改革。
蕭旭岑=總統府副秘書長
關於與蕭旭岑先生會面的說明
3月26日(星期三),本人接獲舊識李雪莉小姐來電,表示其好友蕭旭岑希望能請教我關於運動的訴求。基於對李雪莉的信任,並在表示我只能以個人身份出席的前提下,我於下午14:30與李雪莉、蕭旭岑在一家咖啡廳見面。
在見面過程中,我主要告訴蕭先生三件事情:
1. 本運動與民進黨無關,請馬政府不要進行拙劣的媒體操作,企圖將本運動抹為藍綠對抗。
2. 「先立法、再審議」是我所認識到運動絕對想要達成的目標,在這個訴求得到台灣民眾超過八成支持的情形下,可以說是沒有退讓可能。請馬政府不要錯估情勢,以 為利用推延消耗戰術就可以逼使我們放棄。如果馬總統沒有誠意準備接受此核心訴求,只是不斷在媒體上片面刻意放出希望會面的訊息,對於問題的解決,沒有任何 積極意義。
3. 對於行政院所發生的國家暴力及因此導致的重大傷害,許多學生感到悲傷與憤怒。馬英九至少應該代表政府出面道歉。
整個會面歷時約半小時。本人原無意特別說明此事,惟既已接到記者查證電話,爰公開說明如上。
黃國昌 3/27
2. 「先立法、再審議」是我所認識到運動絕對想要達成的目標,在這個訴求得到台灣民眾超過八成支持的情形下,可以說是沒有退讓可能。請馬政府不要錯估情勢,以 為利用推延消耗戰術就可以逼使我們放棄。如果馬總統沒有誠意準備接受此核心訴求,只是不斷在媒體上片面刻意放出希望會面的訊息,對於問題的解決,沒有任何 積極意義。
3. 對於行政院所發生的國家暴力及因此導致的重大傷害,許多學生感到悲傷與憤怒。馬英九至少應該代表政府出面道歉。
整個會面歷時約半小時。本人原無意特別說明此事,惟既已接到記者查證電話,爰公開說明如上。
黃國昌 3/27
顏厥安/一場已經無回頭路的民主重生戰鬥
筆者 上週曾在本專欄中提醒大家,非常可能發生重大的「台灣危機」,並且指出馬江政權的荒謬性使得他們不但沒有看到這個狀況,甚至可能自以為是地促成這個危機的 發生。沒想到在文章刊出的第二天,筆者就跟著學生進入了立法院,見證了民主化以來台灣最偉大的民主場景:學生徹底佔領控制國會議場,拉起布條,組織群眾, 用桌椅架起防衛工事,並英勇地對抗了好幾波保警對議場的激烈攻堅。這並非真槍實彈拚生死的陣地戰,也沒人希望如此,但是一場拚勇氣、意志、心靈、論述與道 德高度的民主戰鬥,已經正式展開。
先談一下對於此一事件的一般性看法。首先,如果九○年野百合三月學運,是累積多年民主(政治)運動所支撐 出來的學生運動,如今這場運動則是一場經過多年社會運動鬥爭所孕育出來的學生運動。因此各界一點都不需要訝異這批年輕人,不但敢衝敢撞,知道如何組織、宣 傳,更擁有相當扎實的知識基礎,知道如何論述辯護自己的想法與主張,如何批判反駁反對者,說服觀望者。
第二,這場運動針對的對象是相當專業 難懂的國際貿易與相關法規,所要對抗的對象則是行政、立法的國家體制,所可能動搖的,則是政治力的正當性基礎,因此這已經不可能是典型的社會運動與學生運 動,而已經跨入了不折不扣的民主運動領域。學生以及所有參與者,已經不僅是要負起社運責任,而必須同時承擔起政治責任。
第三,雖然運動的議 題焦點,是反對黑箱服貿,主要的訴求是退回服貿以及優先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但是事件一開始醞釀的階段,這個運動所蘊含的能量,就不僅是服貿協議而已。 正如同議場內一位年輕朋友跟筆者表達的,有一些朋友已經對這個民主失靈、權貴當道的體制感到深深的憤怒與不滿,從行政立法司法到政黨、媒體,無一不扭曲, 無一不令人深感挫折失望。客觀來看,參與的成員有大量都曾參與各種社會運動,立法院議場外也自始集結許多NGO團體給予支援。一週下來,更有數十萬人次來 自各地的朋友前往聲援,並且在各種場合表達對體制的不滿以及對改革的期望,證明這是一場社會進步力量,挑戰保守結構的對抗。
觀察這場社會政 治對抗,又需要注意兩點:這一場對抗自始就帶有「零和」性質。馬英九政權原本就處於正當性墜崖邊緣,馬自我安慰的唯一想像,就是透過放棄台灣利益的一連串 兩岸協議來造就他自己的歷史定位美夢。即使以溫和版的退回委員會逐條實質審查來操作,服貿協議幾無過關可能,更不要說後續的貨貿、軍事互信等問題。因此馬 無法接受政治基礎的徹底喪失,抗爭運動更沒理由任由民主毀壞與體制壓迫擴大。唯一的體制出路,就是馬英九全盤接受學生的主張,以和解代替對抗。但是當馬英 九昨日悍拒所有要求之後,這場對抗已經走向大江東去無回首的民主戰鬥之路了。
馬英九的記者會,內容毫無新意,但是其訊息是在召喚台灣的保守力量重新聚合團結在他身邊。所以他不是在跟學生或進步力量對話,而是在跟保守派喊話。毫不意外的,在各種可能的選項當中,像馬英九這種人物,一定選擇體制的保護,想用時間拖垮運動。
然 而馬害怕幾件事,第一,學生原本是一大群青澀沒錢無人脈的孤立個體,但是因為他們沒有包袱,不易收買,可以用體力去為未來奮戰,一旦這群孤立個體開始形成 意識連結與行動串連,就會是一個巨大的力量。第二,年輕中產階級在未來沒什麼指望的壓力下,一旦喚起他們仍保有的道德同情心與熱情,加入抗議行列,將會是 不可低估的後備隊。第三,保守結構的核心力量,如果發現任期已經跛腳的馬又一意孤行,反正已經無力「策動體制」來保護它們的既得利益,也可能漸次選擇拋棄 這個不良資產。體制最重要的「實力」就是暴力,然而以現在的狀況來看,馬已經無力大量運用警察暴力來鎮壓群眾,更不可能動用軍隊來鎮壓。即使馬江真的這樣 做,也只會引發更大動盪,加速它們的滅亡。經此初步分析可以看出,這場對抗可不一定就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無望對決。
以運動面來看,學生已 經取得相當不錯的道德制高點,這是一切民主抗爭的關鍵基礎。雖然道德高度不等於道德實力,但是這些年輕運動者這七天的表現實在太精彩了,已經為累積擴大真 正的「民主力量」打下非常好的基礎。接下來就是外場其他社會運動者的實質加入陣營。以筆者的瞭解,相關的社運伙伴們已經有幾個決心:一切進步力量無保留投 入的決心;長期投入這場對抗的決心;以及可能遭遇各種可能的挫敗,但仍義無反顧要開創出「民主重生」新局的決心。
這場對抗的可能結局會是什麼?這是無法用知識來預測,而只能用行動來實踐的問題。說得更明白一點,現在已經不是「人民何時離開國會」的問題,而是某些人何時要離開總統府與行政院的問題。
行文至此,已經傳來學生攻佔行政院的消息。幾個小時後,馬江已經下令開始鎮壓。二二八以來最重大的人民起義行動已經展開,一大群年輕人犧牲了他們青春、歲月與未來,英勇地投入這場對抗。我們每一個人,如果還有起碼的良知與勇氣,難道可以坐視他們白白犧牲而毫無成果嗎?
筆者在此呼籲全體國人,不要害怕面對這場危機,而應該勇敢地擁抱這個契機,為了自己,為了家人,為了朋友,為了子女的未來,團結起來,加入到這場偉大的民主重生之戰當中。
「318學生反服貿」抗議行動於19日晚間進入第二個夜晚,近千學生持續湧入,在立法院議場內外席地而坐。活動組織方在傍晚舉行記者會,強調是...
www.stormmediagroup.com
頭綁抗議布條,時而站在台上談局論勢,時而隱身抗爭人潮中,講起話來不疾不徐,卻能深入人心,充滿群眾魅力,他是學生、尤其是女學生們心目中的偶像,人稱「黃三釦」的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
peoplenews.tw
2013-12-30 |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
殷海光基金會董事長
13, 是個可以用整數紀念回想許多事件的年份。今年八月「最高法院歷史」期刊的一篇文章,回憶當年有記者把一九六三年十月—距今正好五十年—開始的聯邦最高法院 「庭期」(October term 1963),稱為「第二次美國憲法大會」,因為該年度最高法院做出了許多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自由派裁判。同樣是六三年的美國,金恩博士發表了著名演講,甘迺 迪總統則遇刺身亡。七三年,發生了南方九一一的智利政變。一九三三年德國帝國議會的「授權法案」,建立了獨裁,終結了威瑪。這個合憲政變的後果,是千萬生 靈塗炭。
台灣體制崩壞年
二○一三的台灣,是個不堪回首的體 制崩壞年。從年初當局試圖用公投把反核的議題與力量關進「鳥籠」,就充分顯現政治力的虛妄與制度的荒謬。一路延燒到九月政爭,藉由總統/黨主席的雙面政客 身分,幾乎可說發動了一場「政變」,也許不是奪取政權,但卻接近於改變政體,試圖用行政權以及黨中央來拔除國會議長地位與身分,妄圖建立總統一條鞭體制。 不純然令人意外的發展是,地方法院民事庭的年輕法官,開啟了阻擋這場政變的序曲。體制的免疫系統仍在,但是卻更顯現出巨大的虛妄與荒謬。
中 華民國/台灣體制,從四五年以來就是荒謬的,所以需要不斷發動政治口號動員。但是很少有國家在「民主化」以後,仍須編織沒人相信的國王新衣,如九二共識, 來掩蓋體制的荒謬。「獨立宣言」的壯麗詞藻伴隨著美國的誕生,但是憲法「五分之三黑公民」條款,卻像是個永恆的鞭痕,世世代代嘲笑著美國體制的荒謬性。即 使在內戰百萬傷亡與一位總統之死的百年之後,一九六三年的最高法院,仍須以「公民權」來艱苦面對五○年代以來幾近準內戰狀態的社會。
中/台 體制也許一時脫離不了荒謬性,但是內部問題的體制虛妄性呢?在漢語語境中,體制的體,有體認、體會、身體力行與體現、實現之意。這不是什麼大道理,一如語 言不是文法書,制度規則當然要透過「行動」來表彰其意涵。因此當檢察總長或總統開記者會指控行政不法,特偵組浮濫監聽,縣長說徵收可以賣地當財源,胖達人 說純天然,這些都是在體現制度的意涵,包括其虛妄性。
權富的免洗餐具
什 麼是制度的虛妄性?就是以私相授受方式,將公共制度操作為純然服務於一己權力或財富的免洗餐具,還要處處發言表演,表示自己多認真看待這些制度。將體制的 執行,變成了差勁的演藝製播,難怪黑油毒水與徵地搶錢橫行。大家不要以為我們可以與體制虛妄性相安無事,因為虛妄性越大,表示政商權貴的搜刮圈子越小。中 國幾千年的體制早就虛妄成癮,不論姓資姓社本質都沒變。現在台灣似乎也被嚴重感染,脆弱的民主被操作成為權貴方便法門,制度被體現為特權。
二 ○一三即將落幕之際,實讓人很難不覺得,台灣需要進行民主化二十年以後,第二階段的深層體制改革。但是這再也不是浮面的條文工作而已,如果我們不能好好反 省,國會減半與並立制單一選區可以讓民主多扭曲;監聽的法官保留可能被操作得多空洞;矯情的環保法規可以被依法行政得多污染;乃至民選總統或縣長可以濫權 地多麼土皇帝,我們將永遠不會有正向的體制。而這一切都需要「行動」。今年最值得安慰的,就是公民以各種行動表達了要「保衛社會」的意向與決心,但是如果 不能繼而要求體制要實現出其真正的精神與目的,權貴集團永不會放棄以體制的虛妄來玩弄人民。
顏厥安教授 - NTU College of LAW - 國立臺灣大學
國民黨堅持提出「再抗告」想拚出「超乎預期」的審判 (顏厥安)
救憲法 民權/黨紀鍘立法院長 有憲政爭議/ 黨紀不能決定王金平去留(顏厥安︰國會議長 不因黨籍消失...
顏厥安/國會應制定總統職權行使法
九月 政爭狂燒,導致雙十國慶無慶有殤,公民抗議遍地烽火。從馬吳江下台、修改公投法、反服貿黑箱、立即停建核四,到廢除特偵組等,馬江政權幾乎已完全喪失正當 性。然而體制性的架構仍然維繫保護著這個政權,這不僅顯現在反對黨與民意極難達成對總統之彈劾與罷免;門檻較低的倒閣反而可能導致解散國會的後果。一連串 的違法毀憲指控,更讓人不禁想問:到底總統職權的憲法界限何在?如果憲法條文模糊,難道我們不需要制定一部「總統職權行使法」嗎?
解散國會 總統2個月單極執政空窗
憲法原本七個憲法機關中,除了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外,立院也曾經制定「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監察法與典試法,都可視為某種實質的職權行使法。司法權在各法院,不能有此等法律。比較複雜的就是行政權。
我 認為修憲將總統改為直接民選,並賦予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長的權力後,實質上掏空了憲法第五十三條。擁有統帥三軍、制定國安大政方針、直接任命行政院長、發 布緊急命令、任免文武官員等權力者,如果不是最高行政權之首長,實在不知道這種權力該如何理解。因此台灣的憲政體制已經是總統制。美國總統制下,內閣閣員 尚且需要國會同意,台灣的總統則可在完全無視國會意向的情況下,單獨組成內閣團隊。倒閣,衝擊國會的程度遠高於總統;解散國會期間,總統尚可享有兩個多月 的「單極執政」空窗。在這種制度與現實的條件下,所謂「雙首長制」,大概僅剩理論上的討論空間。
不論學理上如何爭議定位,近來的事件已經顯 示,總統職權有太多模糊空間,也太缺少必要之節制。既然總統敢濫用國家偵防體系來監聽國會,也不當運用政黨主席地位來開除國會議長,威脅國會,國會最佳的 反制武器就是立法。制定「總統職權行使法」也是在修憲程序僵硬化下,進行憲法變遷,反映最新民意發展的重要手段。這也比交給大法官來決定要更民主。
強制總統應與國會、公民團體諮商
那 這部法律可包含哪些內容呢?因為行政權之作用本就要獲得法律授權,因此此部法律主要應著重規範憲法權力行使之程序、方式、資訊與身分、財務等。既然馬總統 對公民社會與弱勢念茲在茲,那在提名大法官、監委等前,強制其應與國會與公民團體諮商,並不為過。依照憲法,立院本有議決國家重要事項之權,這當然包括兩 岸事務。因此可要求總統在推動重大決策前應該與國會協商,甚至應該獲得國會授權,否則很多政策一旦啟動就很難回復。資訊方面可要求完整保存各種資料、通 聯、電磁紀錄等,並定期或在一定條件下解密公開,或提供調查單位。至於身分,既然憲法要求軍隊超出黨派之外,身為三軍統帥的總統,當然不能兼任黨主席。依 據歷史經驗,總統的財務不僅要徹底公開,甚至應該強制信託。
儒家說大夫無私交,卻沒想到官邸有後門。法律再多再細,仍無法完全防堵濫權。但 是既然滿嘴謊言的無恥政客連最低道德標準都達不到,我們只能要求制定法律來制衡權力,隨時準備拆穿大是大非的假道學。總統職權行使法目前僅是一種觀念方 向,重點是,除了翻桌式的彈劾罷免外,國會是否願意穿透行政院的保護傘,直接以法律來約束有權無責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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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學術的本質在於不向政治低頭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
經過一夜的長考,我剛剛寄出通知,正式辭退台灣法學雜誌的學術諮詢委員一職,未來應該也不會繼續在那裡發表文章。 9月12日,我接到該雜誌的邀請,請我改寫先前在蘋果發表的「國會應彈劾馬英九」一文,在台灣法學雜誌的「本土論壇」刊載;我回覆建議,由蘇彥圖、黃丞儀、蘇惠婕等三位公法學者所代表撰寫的「馬總統已經跨越憲政民主的紅線」乙文,更有教育與學術的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全球資訊網> 本所成員> 專任研究人員> 黃國昌
黃國昌
Kuo-Chang Huang
現 職: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執行長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兼任副教授
馬稱扁時期監聽更浮濫 學者黃國昌:這就是台灣法律人?
NOWnews生活中心
2013年10月1日 16:06-
總統馬英九30日在總統府表示,與法國簽署青年打工度假協定,已露出曙光,並期盼繼續加強台法經貿合作。(圖/中央社/102年9月30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特偵組監聽國會引發議論,特偵組還將責任推給核准監聽的台北地院,對此,學者黃國昌說,長官推給部屬、院檢兩者互推,這就是台灣的法律人?
黃國昌在臉書寫道「監聽0972是錯誤,現在應該沒有人會否認。令人傻眼的是,都有責任的院檢,竟然開始交相指責,互推責任。然後,發言烏龍的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楊榮宗現在將責任推給承辦檢察官鄭深元,原來是他的錯。這就是台灣的法律人?」
黃國昌寫道,對於北院解釋:「特偵組提供柯建銘的錯誤門號資訊給法官,法官須在廿四小時內裁定准駁,時間緊迫未及查證,且因偵查不公開,法官配合特偵組避免打草驚蛇,因此依通保法的要件核准監聽」,令人無法置信。
他說,依此邏輯,2007年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將偵查中監聽票改為「法院」審核,豈不只是一場騙局?對於0972核發的監聽票,現在還能說「符合要件」嗎?要不要再重新看看第5條及第11條的規定?只要檢察官說這個號碼屬於甲,法院就認為是屬於甲的,是這樣審查的嗎?
至於北院表示:「目前全國各法院監聽核准率為八十一%,北院的核准率僅七十四%,相對較低,並未濫發監聽票」,黃國昌說,「我先予保留,因為必須知道計算 方式及基準,才能評斷。例如,甲檢察官向A法官聲請監聽票遭駁回後,依同一理由改向B法官申請獲准。此時,核准率是50%、還是100%?我認為是 100%。因為,操作一下,監聽票還是到手了。為昭公信,請北院公布Data範圍、計算基準與計算方式,接受公共監督。這是最起碼的要求。」
另外,他也寫道「補註:然後馬英九指責『扁政府時期監聽浮濫,馬政府沒有這樣的情形』。又是一個唸法律的人推給另一個唸法律的人。」
特偵組監聽國會引發議論,特偵組還將責任推給核准監聽的台北地院,對此,學者黃國昌說,長官推給部屬、院檢兩者互推,這就是台灣的法律人?
黃國昌在臉書寫道「監聽0972是錯誤,現在應該沒有人會否認。令人傻眼的是,都有責任的院檢,竟然開始交相指責,互推責任。然後,發言烏龍的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楊榮宗現在將責任推給承辦檢察官鄭深元,原來是他的錯。這就是台灣的法律人?」
黃國昌寫道,對於北院解釋:「特偵組提供柯建銘的錯誤門號資訊給法官,法官須在廿四小時內裁定准駁,時間緊迫未及查證,且因偵查不公開,法官配合特偵組避免打草驚蛇,因此依通保法的要件核准監聽」,令人無法置信。
他說,依此邏輯,2007年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將偵查中監聽票改為「法院」審核,豈不只是一場騙局?對於0972核發的監聽票,現在還能說「符合要件」嗎?要不要再重新看看第5條及第11條的規定?只要檢察官說這個號碼屬於甲,法院就認為是屬於甲的,是這樣審查的嗎?
至於北院表示:「目前全國各法院監聽核准率為八十一%,北院的核准率僅七十四%,相對較低,並未濫發監聽票」,黃國昌說,「我先予保留,因為必須知道計算 方式及基準,才能評斷。例如,甲檢察官向A法官聲請監聽票遭駁回後,依同一理由改向B法官申請獲准。此時,核准率是50%、還是100%?我認為是 100%。因為,操作一下,監聽票還是到手了。為昭公信,請北院公布Data範圍、計算基準與計算方式,接受公共監督。這是最起碼的要求。」
另外,他也寫道「補註:然後馬英九指責『扁政府時期監聽浮濫,馬政府沒有這樣的情形』。又是一個唸法律的人推給另一個唸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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