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顏厥安 (4):系統風險 不能只靠狩獵元凶;為何不考慮減少「總統席次」呢?「馬英九出來面對、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支持率不到10%的馬總統若誤判民意可能更無施展空間

顏厥安/系統風險 不能只靠狩獵元凶


2014-08-04
顏厥安/台大法律系教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監事
系統風險是指,現代社會因為生活關係、體制安排、科技運用等因素密切交織之複雜系統所必然產生的風險。借用一位社會學者的話:「在現代社會裡要生活得很簡單,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每天看似理所當然的例行小動作,例如打開冷氣,都無可避免觸發許多複雜系統的運作,也將自己,其實也將許多我們不認識的其他人,一起置入了各種風險當中。不清楚這個學理的,也許可參考電影「絕命終結站」的誇張劇情。
然而現實生活不是戲劇情節,我們終究還是要理性地分析真實複雜系統所帶來的各種問題。以高雄氣爆事件來看,媒體一陣找出肇禍者、抓出元凶的呼喊,這種只抓「誰家的管」漏氣的方式,固然是一定會出現的情緒與集體心理反應,然而鋸箭推諉、打造替罪羔羊的態度,對於增進我們因應系統風險的能力並無幫助。
即使是已經有點遲鈍的現行法律體制與思維,也無法如此簡單操作。就以因果關係來看,一定要先想清楚:洩氣不一定引燃;引燃不一定爆炸;爆炸不一定大爆炸;即使大爆炸也不一定造成重大傷亡。
以責任歸屬來看,即使確實榮化管線有洩氣,這也不必然是榮化的行為(過失)責任,因為可能是其他單位施工造成(這也確實經常發生)。但是如果明知送氣壓力異常,仍為了趕工而要求送氣,就可能構成心存僥倖、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有認知之過失。爆炸涉及多家公司多條管線,就算某家管線先洩氣引燃,如此強烈且多處的爆炸,難道其他公司管線中之氣體不同時是對大爆炸「起共同作用」之因素(contributing factor)嗎?事發後其他公司不也承認「仍有」丙烯在地下嗎?如果是,這些平常靠著埋管送氣大賺其錢的公司,難道不該承擔無過失的風險責任嗎?總不能說賺錢有份,災難無責吧。

誰是「共謀者」?

標示犯行者,是任何文明的內在傾向,所以天災就怪老天爺,災難後就去獵捕特定該負責者。但是因應複雜系統之災難最重要的是「學習」,是提升我們「認知」這些狀況的能力。在此案中起碼要想想:是洩漏丙烯的元凶廠商比較「有罪」,還是商議在住宅商業地區埋管賺錢的「共謀者」更「有責」呢?而這些「共謀者」又包括了誰呢?
前面提過,大爆炸不一定大死傷,高雄氣爆確實就有個關鍵要命的三小時。依據高雄市政府目前的說法,關鍵是涉嫌洩氣的廠商沒有即時通報,法規上好像廠商也沒有通報的義務。但是依照「災害防救法」要求訂定的相關計畫與附錄,都要求相關業者應與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建立「通報機制」,以利採取應變措施。因此法令面的規範基礎是存在的,只是此等通報機制在這次應變過程中卻完全當機。
另外,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授權的「撤離」以及對設備物件的強制處分權,也都沒有發揮作用。已殉職的某小隊長,依照其隊員的回憶記載,當場已經告知隊員:「這個濃度真的太高了,一定爆,稍微一點點火花就爆!」這表示好不容易經驗累積培養出來的人才,已經「合理判斷」必然會爆炸,但是這個至關重要的判斷,為何沒有即時在決策機制裡面發揮任何作用,因而導致消防人才與民眾無謂的傷亡呢?知識、經驗、資訊、判斷,是因應系統風險最重要的資產,這次的體制運作,不但沒有好好運用關鍵判斷,還擺人才在第一線灑水,徒然犧牲。事實上民眾早已不斷將各種現場資訊傳到市府各單位,但是從市府公布的時間序列來看,只模糊提到「搶救」,卻看不到即時的判斷與處置。因此調查程序上,恐怕也需要了解或查扣相關通訊紀錄,尤其是否處理了「必會爆炸」的資訊。
當然也許高雄市政府已經充分克盡職守,陳菊市長也表示這種災難不是任何地方政府可因應的。這就涉及一個更大夢魘:難道一兩個自私或錯誤決定,在很短時間內就會達到「無法回頭點」,導致系統全面束手無策嗎?如果是這樣,這已經不是系統風險,而是超標的高風險了。超高風險只能全面撤管,這就不是法律或行政措施,而是一個「政治」決定了。
全面撤管的主張要達到「共識」容易,然而「共業」艱難。從殖民到威權,在缺少民主機制下塑造了台灣的石化依賴,並延續至今,然而其中潛藏的氣爆、汙染、致癌等並非必然要接受的風險。系統風險並不表示其中沒有價值的選擇與民主法治的向度,具體風險資訊的公開化,就是一個起碼要求。但真正的挑戰在於,是否以及該如何透過民主的過程來擺脫我們的石化業障。
聖經馬太福音曾提醒信徒不要當愚拙的人,竟把屋舍蓋在沙灘上。然而我們的共業之一,是否就是老愛把屋舍蓋在油氣管上呢?


新憲系列(5 ):為何不考慮減少「總統席次」呢?-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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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憲系列(5 ):為何不考慮減少「總統席次」呢?

顏厥安 2014年06月14日 05:26
新憲系列(5 ):為何不考慮減少「總統席次」呢?
台灣的政治體制到底是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甚至半總統制,爭議經年始終沒有定論。(總統府,取自維基百科)
一、台灣的憲法是「龍的」憲法

台灣的憲政體制到底是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或者是國際學界所稱的半總統制,一直沒有定論,也不太可能有定論。因為總統直接民選,且握有實權,所有閣員,包括行政院長,都不是國會議員,因此明顯不是內閣制。但是憲法又明定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並且向立法院負責,因此又不是總統制。至於被誤稱為雙首長制的「半總統制」也不對,因為一半總統,另一半至少應該是個「內閣制」吧,卻因為前述原因,台灣根本沒有內閣制的那一半,所以也不是什麼半總統制。

這種不清不楚,任何專家都搞不清楚(或各有一套說法)的制度,還是援用李鴻禧教授的名言來定位最好:這是一個「龍的」憲法。
龍的憲法有兩個意義,第一,東拼西湊四不像。龍,本來就是東拼西湊各種動物的某項特徵而亂造出來的東西,中華民國現行憲法,正好就是這種拼湊出來的怪東西,什麼體制都不是,什麼問題都處理不了。

第二,吞雲吐霧、權責不清。龍,永遠處在雲霧之中,故意讓大家看不清楚它的真面目,也就是故意讓大家弄不清楚「權力」到底何在,誰擁有什麼權力,如何行使,如何負責,如何受到監督,在龍的憲法當中正好就故意要讓人摸不清楚。這本是「專制皇帝」所需要的專制權力特色,沒想到號稱民主化的台灣,仍然在用這種憲法。尤其從去年九月政爭到最近的國安會秘書長濫權,更可以看到有人不論換了什麼位子,都擁有最大的權力。真是標準的吞雲吐霧、權責不清。

二、是誰在霸佔國會主席台?

馬總統近來批評在野黨霸佔主席台,佔領運動的學生佔領國會。但是從九月政爭,馬英九公然用違法的方式來鬥爭立法院長,繼而試圖動用黨機器控制國會,事實上霸佔國會主席台、非法入侵國會的,其實就是馬英九先生自己。

三、為何不考慮降低總統席次?

近來有人主張增加國會席次,並往內閣制的方向修憲。馬英九與國民黨方面則大力批評。國會席次到底增加還是減少,吵來吵去,好像問題都在國會。我們卻從來沒想過,也許該「降低」的,是總統的席次。這是什麼意思呢?至少有四個步驟可以思考。

首先,可以考慮廢除副總統。民主國家不一定需要副總統。許多總統制或半總統制國家也沒有副總統。總統無法視事時,可由國會議長或行政院長暫代,然後進行補選即可。少了副總統,體制運作不會有問題。少了副總統,總統席次可以從1.5減少到1。

其次,總統現有的職權或權力,可以考慮透過立法或修憲的方式,加以限制或至少明確化。如果憲法一時難以修改,憲改就必須先以「法律」的方式來調整,例如制定總統職權行使法,限制總統權力行使的方式。

第三,削減總統職權後,就可以認真思考,是否應該把總統「虛級化」或「虛位化」。也就是,往「內閣制」的憲改方向來推動。雖然還沒有形成最後共識或定論,但是民間推動修憲的一種主要聲音,就是朝向內閣制的修憲。如果暫時不談選制、國會席次、政黨等問題,可以確定的是,這種選民投一次票,就造成的「贏者全拿」制度(不論名稱為何),對選民的「權力付託」而言,風險實在太高。對政黨與各政治力來說,不但容易在整個過程造成「兩大」政治力的對抗對決,而且選舉的結束,往往是「分裂」的開始,台灣幾次大選殷鑑不遠。內閣制,尤其是以聯立式比例代表至為基礎的內閣制,比較能夠反應民主社會的多元政治力分布(分為五到六個政治力,相當正常),而選舉的結束,是和解、妥協、合作的開始,因為最大黨往往需要聯合較小的政黨才能組閣。

總統虛位化,總統席次就從1,減少為0.5席。

第四,一旦總統虛級化,其實就可以認真思考,沒有總統其實也是可行的。許多內閣制國家,實際上並沒有「國家元首」。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名義上仍以英國王室為國家元首,但是日常生活與實際的政治體制運作中,根本不需要國家元首。也沒有人認為這些國家有王室。英國王室僅有表演性的功能,甚至連儀式性都很低。只要規劃得當,沒有國家元首,一樣可行。

如果真的如此憲改,總統席次就會降為「零」。

我們一定需要總統嗎?用幾百萬票選出貪官或昏庸自大的笨蛋,已經四次失敗的經驗,還需要不斷地重複這種惡夢嗎?

立法委員確實有許多水準不高,立院往往也吵鬧不休。但是問題真的出在國會嗎?難道不是被體制所創造的、被群眾所擁戴的「政治明星」,才是將台灣不斷推向沈淪的禍首元兇?

我們需要真的能面對台灣多元複雜處境,又能解決問題的憲政體制。龍的憲法,不是憲法。現在的台灣,不是有一部爛憲法,而是根本沒有憲法了。

面對諸多挑戰,台灣人民需要以自己為主體,重新創立一部嶄新憲法。現在開始,仍有漫漫長路。但是要是現在不開始,必定後悔莫及。

*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學院教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監事






台大法律教授:馬英九出來面對


 
今天330凱道大遊行的主舞台上,台灣守護民主平台代表、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發表談話表示,今天謝謝老天爺給遊行有個美好的春天,現場的人都是台灣人,也十分愛台灣,而台灣是我們的國家,但現在台灣被不好、討厭的政府所把持,但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不會用推翻政府,但應用民主、和平、非暴力,以及溫柔、堅定的意志來改變政府。

顏厥安說,政府有許多如服貿、核四等不好的政策,但不能因每次有不好的政策時,都要人民走上街頭、參與聚會,這樣太辛苦、太累了,因此,我們需要好的民主、體制、憲法,而召開公民憲政會議,就是建立良好的體制,這是重要的會議,最後呼籲,並高喊口號,「馬英九出來面對、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中原大學經濟法律系副教授徐偉群說,我們有1個無法節制的總統,代表我們的憲政體制有問題,這問題從1997年修憲後就開始。他進一步指出,公民憲政會議必須包含3個課題,首先是憲政體制的改革;其次是政黨及選舉制度的變革;最後就是必須正視社會正義的問題。(沈能元、蔡孟修/台北報導)





日媒:馬若誤判 恐再跛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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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運延燒,政府至今仍無對策,日媒指兩岸交流政策可能被迫踩煞車,馬英九總統若誤判民意恐進一步跛鴨化;美國《外交官》雜誌則指馬總統力圖說明服貿協議的好處,民眾卻擔心中國帶來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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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國萬人接力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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