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政治/經濟、太陽花與司法
2014/04/10
文 / 高榮志
如果接受Daron Acemoglu 和James Robinson在《國家為什麼會失敗》一書中(2012年出版 )非常具有說服力的論證,以其中的觀點來檢視「太陽花學運」, 就饒富趣味。特別是學生所訴求:「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與「 召開公民憲政會議」,還有,在行政與立法權爭相被討論之後,「 司法」在這波運動裡,是否忽略了?
「笨蛋,問題在政治!」
兩位作者都是名家大師,十五年的研究,試圖說明, 為什麼幾百年前差不多的國家,現在的差異鉅大?他們的結論是「 開放、多元、容忍、法治」的政權, 可以支撐著經濟成長的良性循環,權力的運作方式, 就是富裕或貧困的根源(書名的副標題)。作者區分了兩種模型, 所謂「廣納型(inclusive)」的政治制度, 才是經濟成功的根本原因;相反的,「榨取型(extractiv e)」的制度,是惡性循環的力量,最後會讓國家萬劫不復。
事實上,台大經濟系的林明仁教授,在2013年初中文版的推薦序 中,已引述上開論點,說明「制度」才是決定我們「拚經濟」 能否成功的因素。例如:「制定不因人而異的遊戲規則」、「 在政治上廣泛分配權力、建立制衡」並「鼓勵多元思想」等等(15 頁)。
令人難過的是,政治菁英之所以會「做錯」,常常不是出於「 犯錯或無知」,而是「有意做錯」(93頁)。 菁英階層所嚮往的經濟制度,往往是「以廣大的社會群眾為芻狗, 達到自肥且永久掌權的目的」(429頁)。於是, 政治鬥爭並不可怕,是權力鬥爭的目的與結果決定了一切, 如果是為了改變政治體制、限制權力的行使,國家就會良性循環, 反之,如果是為了營私自利、擴強權勢,就會導致國家的失敗。
林教授引了作者的另一篇論文指出:「 政治菁英之所以願意開啟政治改革釋放權力的原因, 並不是因為愛護人民,而是因為害怕社會不滿情緒蔓延, 造成動盪甚至革命,進而損及他們利益的緣故(19頁)。」 簡言之,政治改革通常都是掌權者的自我削減權力, 如果沒有一個失去更大權力的可能性,利弊衡量之下, 要求政治菁英的「自我改革」,基本上是不可期待的。
接下來的問題是,為什麼是要「政治改革」、而不是「 在不改變現有制度的前提下進行重分配」?答案就是:「 因為這個承諾是不可信的(not credible):一旦示威群眾從廣場散去, 要再集結起來就幾乎不可能,掌權者當然就也不必信守承諾了。」 也因此,「群眾就必須堅持下去,直至合理可信的安排出現為止。」 (19頁)
如預言般,兩位作者和林教授都對中國未來的發展,提出了看法, 並且認為中國目前的政治經濟制度,「本質上仍是一個榨取型制度」 ,而對台灣的啟示就是:「 對於正朝廣納型制度的良性循環邁進的我們, 要如何避免被吸入榨取型制度的惡性循環中?」(22頁)
拚經濟要先拚政治
總結兩位經濟學大師的建議就是:「想拚經濟,先拚政治。」 倘若如此,那麼,縱算不懂經濟學的我們也可以說,馬政府「 拚經濟」的政策,可能恰恰違背了其政策的目的。因為, 服貿明顯會往今日中國政治經濟制度靠攏, 提高了台灣被吸入榨取型制度的風險,倘若開始惡性循環, 反而是不利於經濟發展的。
這種論述,就不僅僅是反「黑箱」服貿,是更進一步的反對「服貿」 本身。支持與反對的論者,當然可以再繼續深入爭辯下去, 但無可否認的,這正是全台灣人民之所以焦慮的主因: 就算換取了短期的經濟發展,以長久永續的觀點, 是否值得台灣這麼做?然而,如果我們暫且擱置「中國」這個因素, 但也贊同兩位作者其它的論點,對照「太陽花學運」的訴求, 也是甚值一提。
首先,「廣泛分配權力」的制度是重要的。「太陽花學運」 所引發的契機,是台灣的行政權與立法權,究竟能不能徹底的「 分立、制衡」?還有,代議制度本身,能不能多元反應民意? 也就是說,各階層的多元想法, 是否都能在國會裡充份地展現與折衝?以作者的觀點, 這個對於台灣的經濟發展,才是根本重要的,也因此,在「 建構制度」的問題意識下,「服貿」議題就會退居二線,於是出現「 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的訴求。
簡言之,「服貿」只是浮出來的冰山一角, 出問題的是我們的憲政體制:有權無責的獨大總統、 以黨領政的總統兼任黨主席、列寧式政黨的嚴密黨紀操控、 遭行政權明顯壓制的積弱立法權、背棄多元民意的代議場域, 這些才是所有問題的核心癥結點,這是政治問題, 同時也是經濟問題,如果只治療「服貿」,「感冒」並不會好。
其次,學生喊出「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的訴求,也是有道理的。 倘若政治人物同意改革,就要「制定新的遊戲規則」, 因為政治人物的承諾是不可信的,他們之所以會讓步, 單純是因為動盪不安,將會損害到他們的利益, 並不是因為愛護人民。他們其實並不在乎, 採用的制度是否最能增進人民的福祉, 或甚至是最能促進經濟成長的政策,因為這些對於他們自己的利益, 並不一定有幫助。
於是,「法制化」才能確保一個新的「遊戲規則」建立。 兩岸協議的過程需要法制化,正如同要改變現有的憲政規則, 也需要「入憲、修憲」一般,白紙黑字的遊戲規則, 才能讓政治菁英在社會不滿的情緒退去後,沒有毀棄承諾的機會。 由此可知,學生們退出議場,某種程度是危險的,因為並沒有等到「 合理可信安排」的出現,後續要再集結起來,就算不是不可能, 也是變數甚多,在未定之天。
司法權在憲政體制內的角色
最後我們要關注的是,「司法」在這波運動裡, 是否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本來,倘若行政權與立法權陷入僵局, 是有可能訴諸司法權尋求解套之道的,不管是比較下位問題,例如, 尋求大法官329號的補充解釋,認定兩岸「協議」的性質。或者, 更上位的,釐清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間的份際,甚至宣告列寧式、 非民主的政黨違憲等等,都是大法官們的可能切入點。只是, 倘若許多法界大老們, 都不太信任現任的大法官能有什麼創新的作為, 司法權在這波運動裡,就被邊緣化地似乎缺席。
我們相信,大法官或甚至一般的法官們,只要願意並且有「 廣泛分配政治權力」、「建立制衡機制」與「鼓勵多元思想」 的想法,司法權就不會躲在「安定性」的大傘裡,繼續地喃喃自語。 因為,就算沒有表現出竭力維護現行體制的樣子,不表態、 虛假的中立,就是「不進則退」,其實就是在維護現制, 也就是在維護既得利益。現行體制已經證明是一個不夠「廣納型」 的政治制度,改革不了政治,也就促進不了經濟。
至於,和司法警察一樣,在太陽花學運裡「插上一腳」的檢察官, 就更不值得一提了,沒有憲政的高度, 也沒有來自政治與經濟面向的制度性反思,囿於狹隘的法匠思維, 自我矮化而侍從於政權,又再一次地證明了, 自己並沒有具備司法官獨立屬性的資格。不甘罵名的檢察官們, 果真能無一絲一毫的警覺與省思?
如果接受Daron Acemoglu 和James Robinson在《國家為什麼會失敗》一書中(2012年出版
「笨蛋,問題在政治!」
兩位作者都是名家大師,十五年的研究,試圖說明,
事實上,台大經濟系的林明仁教授,在2013年初中文版的推薦序
令人難過的是,政治菁英之所以會「做錯」,常常不是出於「
林教授引了作者的另一篇論文指出:「
接下來的問題是,為什麼是要「政治改革」、而不是「
如預言般,兩位作者和林教授都對中國未來的發展,提出了看法,
拚經濟要先拚政治
總結兩位經濟學大師的建議就是:「想拚經濟,先拚政治。」
這種論述,就不僅僅是反「黑箱」服貿,是更進一步的反對「服貿」
首先,「廣泛分配權力」的制度是重要的。「太陽花學運」
簡言之,「服貿」只是浮出來的冰山一角,
其次,學生喊出「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的訴求,也是有道理的。
於是,「法制化」才能確保一個新的「遊戲規則」建立。
司法權在憲政體制內的角色
最後我們要關注的是,「司法」在這波運動裡,
我們相信,大法官或甚至一般的法官們,只要願意並且有「
至於,和司法警察一樣,在太陽花學運裡「插上一腳」的檢察官,
- 本文作者高榮志為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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