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共識民主與國族認同
當太陽花學運進行到第十五天時,小清新的學運終於爆出了火
藥味。愚人節的下午,中華統一促進黨的總裁,綽號“白狼”的張安樂出現在了立法院的周圍。這位公開宣稱支持一國兩制、普遍被認為立場親大陸的台灣黑道大哥
帶領幾百名服貿的支持者,和學生在鎮江街口短兵相接。不到十天前,占領了立法院的大學生正是從這個街口走出,攻進了行政院。
張安樂一九九六年前往中國大陸經商兼避難,直 至去年六月才回到台灣。離開台灣的十七年,恰是他所面對的學生接受教育的十七年,也是台灣進入總統民選階段的十七年。這十七年間,台灣經歷了五次總統大 選,更換了三位總統,政黨輪替了兩次。根據亨廷頓的觀點,台灣民主制度從無到有,從劣到好,邁入了鞏固期。
這十七年,和台灣民主制度一起鞏 固的還有台灣人主體意識的高漲。根據台灣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的統計,1994年千島湖事件後,台灣民眾“台灣人”認同首次超過“中國人”認同。而 1996年張安樂離開台灣時,台灣僅有24.1%的民眾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到了2010年,這個數字變成了52.6%。
這也就不難解釋,為何學生對張安樂“不配做中國人”的指責並不感冒。參加這場運動的學生幾乎都是在陳水扁執政後接受的中學教育。對於他們來說,國家第一高峰不再是珠穆朗瑪,而是玉山;國家最美的河流也不再是長江黃河,而是淡水河和濁水溪。張安樂和學生互嗆時,學生打出的標語是“中國黑幫滾回去”,而現場幾個站在學生一旁的老者則對白狼高喊:“滾回大陸”。在上些年紀的人看來,台灣海峽的對岸叫做大陸。而對於太陽花世代來看,台灣海峽的對岸就是中國。“不配做 中國人”這句經常出現在大陸網站上用以激起網友民族主義情緒的萬能話語,在台灣太陽花世代,不僅激不起任何對中國的向心力,起到的則是凝聚台灣意識的“反作用”。
張安樂所犯下的,是一個典型的“中國式錯誤”。早在他離開台灣的1996年,中國官方為了表達對李登輝訪美發表“民之所欲常在我 心”的演講,以及警告即將參加第一次總統直選的台灣民眾,在台灣海峽進行了軍事演習。結果射出的飛彈非但沒有嚇到台灣的選民,反而成為了李登輝最給力的助選員,讓李登輝不僅登上了總統寶座,還為李登輝“民主先生”的名號提供了最好的參照。
在此之後,中國官方歷次高舉“民族主義”大旗的對台策 略,也都遭遇到了同樣的結果:無論是朱鎔基義正詞嚴的警告,還是非典時沙祖康反對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時說出的那句“誰理你”,都能被李登輝和陳水扁們成功的轉化為中國對台灣意識的無理打壓,藉以激起台灣民眾的主體意識。
而民族主義教育下成長起來的大陸民眾也往往深陷於“祖國情懷”不能自拔,曾有大陸游客在台灣隨地吐痰被台灣民眾指責後斥責道:“你們牛啥,這個地方我們遲早是要收回來的。”在歷次中港矛盾爆發時,也有類似的情形發生。
馬 英九上任之後,兩岸經濟交流進入黃金期,中國官方也利用難得的機遇對台灣進行民族主義上的拉攏。每年夏天,都會有成百上千的台灣大學生受邀訪問大陸。他們 只需自己支付往返機票,落地後的吃喝玩樂都由當地的涉台部門負責費用。對於學生來說,這無疑是去中國旅游最便宜的方式。但據筆者觀察,這種“統戰團”不僅 沒有達到培養台灣學生中華民族主義情懷的目的,反而更易被台灣學生鄙視為人傻錢多的“凱子團”。
由於台灣意識的上升,甚至台灣民族主義的崛 起,中華民族主義式的統戰方式對台灣新一代年輕人已經不再有效。正常太陽花學運中,在台灣還帶有些許中華民族主義色彩的中華民國國旗僅僅在兩個地方被學生使用:一是在立法院倒掛,表示學生對政府的不滿。二是被學生在行政院看到警察時拿出,藉以試圖避免被警察的襲擊。
而在330反服貿游行中,一輛免費發放中華民國國旗的宣傳車反復出現在總統府周圍,但卻幾乎無人前去索取。而4月1日“白狼”的支持者所喊出的“中華民國外歲,打倒台獨”的口號,似乎上一次出現,還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郝伯村辭去行政院長時發生的。
作 為華人世界燈塔的台灣民主,曾因極低的轉型成本和社會動盪獲得了世界的好評,也因政治操作而造成族群撕裂而被人詬病。長久以來,台灣本省籍的民眾普遍被認 為是民進黨的忠實粉絲,而外省族群則被認為是國民黨的鐵桿票倉。連戰、宋楚瑜、馬英九等政治人物參選總統或市長時,其非台灣籍的身份屢屢被當做議題炒作。 這種情況在陳水扁八年最為嚴重,每次重大的政治事件,都能被操作成族群和國家認同的對立。
不過自2008年台灣第二次政黨輪替,台灣的民主 選舉基本上已經能夠平和落幕,落選一方不會如往常般訴求重新驗票,或者沖擊中選會,而是選擇平靜地接受失敗的結果。而隨著世代交替,因選舉而造成的族群撕 裂現象也慢慢融合。最近兩次的總統大選中,不少研究發現,在統計學意義上,投票者的族群屬性對投票選擇幾乎已經不再顯著。多數民主鞏固之後,台灣已經走上 了鞏固更高層及(sic 級)民主,即共識民主的道路。
從此次事件來看,無論是反對服貿的學運場合,還是在支持服貿、反對學生的集會現場,“台灣人”似乎 是兩邊宣傳口號的最大公約數。學生不需要像十年前一樣,在國族認同的沖突中做出自己到底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的選擇。台灣的共識民主顯然已經在台灣 人認同和台灣國家認同的道路上一路狂奔。
這對於急需找到全民共識的台灣民主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但對於海峽對岸的北京來說,則是一個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的結果。
(註:本文作者系香港《鳳凰周刊》台灣問題記者,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文責編 霍默靜 mojing.huo@ftchinese.com)
共识民主制_百度百科
共識民主制編輯共識民主又稱協和式民主,是針對奉行簡單多數票決的“多數民主”提出的,它強調政治決策必須建立在利益相關者的共識基礎之上。共識民主論總結並提煉了歐洲一些國家,比如荷蘭的成功經驗,標誌著歐洲傳統的統合主義模式進入了一個新發展階段。目錄
1代表人物
2模式
3意義
4特點
1代表人物編輯共識民主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國政治學家李普哈特。 1968年,李普哈特就在其《包容政治:荷蘭的多元主義與民主》一書中系統分析了不同製度對分裂社會(指被宗教、語言、民族、地域或者意識形態等因素分割的社會)的影響,認為分裂社會能夠通過建立一套特殊的製度規則(聯盟、一致否決、比例代表制、部分自治和聯邦制等),在多元的政治結構中實現穩定和民主。2模式編輯共識民主模式在增進社會團結、降低政治成本方面的積極作用得到學者們的高度評價:“大多數證據表明,共識體系中的輸家比多數主義體系中的輸家更認同政治體系及程序。民主越具有共識,失敗者越有可能對民主的功能作用感到滿意。”利普哈特認為共識民主模式的製度特徵表現為以下五個方面:1.政府體制上不同於多數民主模式的一黨多數內閣,而是採用多黨聯合內閣,行政權是由組成聯合內閣的所有成員分享。2.在立法權與行政權的關係上,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權力關係比多數民主模式下的二者關係更加相互獨立、平衡。3.政黨制度是採用不同於多數民主模式的一黨制的多黨制模式,是多黨的聯合執政.分享權力。4.選舉制度是採用不同於多數民主模式的多數決的非比例代表制,而是實行比例代表制,各個政黨按比例分配議會席位。5.利益集團制度是合作主義的,注重利益集團間的相互協調、相互合作,而不是多數民主模式的利益集團間的相互競爭、互不合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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