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3日 星期日

沈政男:阿忠,我的死刑犯同學

我的死刑犯同學
◎ 沈政男
昨天參加畢業三十六年的小學同學會,從同學口中知道,原本以為只是判了十九年徒刑,算一算如今也該出獄,或許能來參加同學會的阿忠,早已被槍決。
我想從網路上搜尋阿忠的相關司法資料,卻一無所獲。這也難怪,我在報上赫然看到他闖進一家洗衣店,用鐵鎚將老闆捶死的消息,已經是二、三十年前的事。我又試圖從歷年死刑犯名單尋找蛛絲馬跡,但顯然那是一份不完整的名單,也因此沒看到阿忠的名字。統計資料顯示,台灣死刑執行最高峰約在1990年左右,光一年就槍決了將近八十人,或許阿忠就是其中一人吧。
1990年,23歲,我正就讀醫學系大三,課餘忙著參加學運與夜遊,而阿忠那時身陷囹圄,或許正當我與男孩女孩在淡海喝啤酒談談笑笑等著日出破曉的某一個清晨,不曉得在多遠之外的刑場,他的最後一口氣被淒厲的槍聲帶走,從此我們少了一個小學同學。
今晚我翻出畢業紀念冊,想看看老同學的兒時模樣,隨即想起,阿忠在五年級轉學了,沒跟我們一起畢業。
阿忠與我都是中等身高偏瘦體格,但比我結實一些;他頭小脖子略長,削著男生短髮,臉頰線條明顯,鼻樑有些高挺,小小年紀眼神泛著些許黯然;那時冬天制服是卡其布料,穿久經洗會褪色,我記得他的上衣有些泛白,袖口邊緣磨損而露出線頭。
阿忠沒有爸爸,從母姓,我從沒看過他媽,也不曉得他有沒有兄弟姊妹。他不算會念書,但也不屬於班上經常因為功課沒寫或考試成績太差而被老師打手心的那群同學。他體能與運動神經很好,但不是班上跑最快的人,更不像班上一位男同學可以代表學校參加體操比賽得獎,成為校園風雲人物。
在報上看到阿忠殺人的消息當下,之所以那麼震驚,乃因印象中他的脾氣很好,不會打架鬧事,不會捉弄女孩子,也不像班上幾個粗壯的男同學一樣愛講髒話。他在班上朋友不多,有一陣子我跟他走得比較近,中午時間會一起吃便當,聊聊電視卡通或布袋戲節目。
小時候不知道便當菜色可以反映家境,現在回想起來,阿忠的中午便當裡,總是帶著爛黃到看不出是什麼菜色的簡單配菜,此外就是白飯。我的父親是工人,雖然家境也不好,但至少可以帶個肉鬆荷包蛋,而阿忠似乎連這些也沒有。雖然便當簡單,但阿忠胃口很好,總是把食物吃個精光,連一顆飯粒都不剩。
三十幾年過去了,我依然記得阿忠吃東西的模樣。他咀嚼食物時,不曉得為什麼,都是用門牙,那嘴巴嘟得尖尖又十分認真的神情,好像一隻松鼠。便當吃完以後,他又會像貓一樣,把便當內面一點點飯粒菜渣都舔得乾乾淨淨,最後連手指也伸進嘴裡吸吮幾回。顯然是一個有強迫求完美個性的人,應該做事情也仔細不馬虎,為什麼後來把自己的人生搞砸?
有一天早上下課時間,阿忠不曉得從哪裡拿來一包維力炸醬麵,又找了個橙紅塑膠泡麵碗公,便要我跟他到校園角落的鍋爐室,也就是大家提開水來喝的地方。
「一起去吃泡麵!」他說。
「只有一包,你吃就好了!」我回答。
「這很好吃,分你吃啦!」
「可是下課時間很短,來得及嗎?」
他沒等我同意,就拉著我往鍋爐室去。維力炸醬麵我吃過,都是吃乾麵另外泡調味包當湯喝,但只見阿忠把麵條放進碗公裡,擠了炸醬包,卻把調味粉留著,然後把碗公伸向鍋爐水龍頭下沖開水,等到水面稍微淹過麵條就停止。
噹─噹─噹,上課鐘響了,這時我些著急,起身要走,卻被阿忠拉住。「吃完麵再回去上課啦!」他說。就這樣,我跟他兩人躲在有些陰暗氤氳,充滿水蒸氣味道的鍋爐室裡,蹲在水泥地板上分享一碗維力炸醬麵。不曉得為什麼,那碗維力炸醬麵比我先前吃過的都還好吃,那純粹醬料與適度開水泡成的湯頭是如此鹹甘美味,兩人你一口我一口把湯喝個精光。
那是三、四年級時的事。他每天都來上課,但似乎對念書興趣不大,每到下午分組活動時間,大家依興趣到別的班級上課,他便乘亂開溜,在校園裡晃盪,反正老師也不會到每一間教室點名。在我跟他走得比較近的那陣子,我受他影響,也學會在第七節課外活動時間,躲到教室建築與學校圍牆之間的排水溝空間,也沒什麼事做,就只是體會別人都在上課,但自己好像脫離規則束縛的自在感受。
一年後阿忠出事了。五年級有一天,班上一位家境很好的女同學向老師抱怨,書包裡的名貴手錶不見了。老師聽了很生氣,質問大家知不知道手錶在哪?全班面面相覷鴉雀無聲。老師後來找了訓導主任來,要所有人到外頭去,然後一個個書包搜查。後來老師跟訓導主任在教室外頭竊竊私語講了很久,進來以後沒有宣布搜查結果,但顯然是在某個同學的書包裡找到了。
一個禮拜以後,阿忠跟我說,他要轉學了,我問他為什麼,他沒講,但我大概猜得出來。我只是難以理解,為什麼阿忠要偷人家的手錶?更無法想像,出了這麼大的事,他卻可以沒有一點倉皇或愧疚的神色,好像就只是因為搬家要轉學。如果是我,大概會嚇得跪地痛哭吧。
阿忠轉學後,同學們漸漸忘了他,但幾個禮拜後有一個禮拜六下午,他卻到我家來找我。那時我們剛搬到台中三民西路的一棟角間公寓四樓,樓下賣著五金建材,我不清楚他為什麼知道我家在那裡,但一看到他,也不多問什麼,便邀他加入我跟鄰童,一起玩傳接棒球。
那是我最後一次跟阿忠碰面,我們就在附近店鋪騎樓下,把斜對角兩根柱子當成壘包,輕鬆玩著盜壘阻殺遊戲。那天下午天光燦爛,市聲在遠處依稀喧嘩,人生所有的悲喜苦樂都還等在天邊雲上,我們還只是五年級的小學生。
昨天從同學會回來的路上我在想,會不會當年阿忠老早有了偷竊行為,只是沒被發現,或者他的母親也管不動他?會不會那包維力炸醬麵也是偷來的?小時候台灣開始流行電動玩具打磚頭那陣子,我曾經從母親皮包偷拿了一些銅板去玩,母親知道以後將我痛罵一番,要我需要什麼用講的,不要用偷的,從此再也不敢做這樣的事。會不會阿忠沒有父親,而母親又忙著工作,沒有人可以這麼告訴他?
如果當初阿忠偷了手錶以後,有人可以輔導他,會不會有機會將他從黑暗路上攔截回來?如果阿忠書念得很好,跟我一樣可以考上高中大學,是不是就不會提早接觸社會大染缸,學會逞兇鬥狠?
如果我生長在跟阿忠一樣的家庭,犯了錯得不到適當教誨,也沒有發展潛能與得到肯定的機會,會不會也走上類似的成長軌跡?阿忠雖然犯下不被世界原諒的過錯,接受了極刑懲罰,但他的同學將會記得他小時候的吃東西模樣,並且每次想起他時,心中升起一絲感慨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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