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將百多坪的自家公寓捐給學校,令人佩服。
東吳大學端木愷校長。
我與端木的故事
姚孟昌 20240813
最近許多朋友談起端木這個姓氏,從會經商的孔門大賢說到武俠小說的小人物。我倒是親身見過姓端木的人, 他是法界前輩-端木愷,我稱呼他為端木老校長。
端木先生畢業後原本擬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修讀,抵美後因財務困窘,改入紐約大學,為了謀取生活費和學雜費,他跑去做搬運罐頭的粗工苦力,不幸受傷住院。住院期間認識一位貴人,引薦至紐約最著名的華爾道年大飯店(Waldorf Astoria Hotel)做茶房領班(Captain),這份工作收入較為優渥,每週六工作一個下午,即可應付一個星期的生活開銷。他在1927年取得紐 約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 J.S.D.)。返國後曾任教安徵大學、復旦大學、東吳大學、暨南大學、中央大學,並歷任行政院參事、安徽省民政廳長、行政院會計長、國家總動員會議秘書長、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立法委員、司法院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總統府國策顧問等政府要職。也曾於南京、重慶、上海及臺灣執行律師業務。
端木愷先生來台後在校友力邀下於1968年出任東吳校長後, 決心全力以赴,要以「外行」人辦好「内行」的事。 東吳沒有財團支持,主要經費來自學生繳交的學雜費,僅夠日常人事支出,若想增添師資、設備或建新校舍,不免有捉襟見肘之苦。有人勸端木愷校長不妨在學雜費之外,另以研究、實驗....等名目,向學生加收費用,只要「取之於學生用之於學生」就可問心無愧。端木校長認為自己是學法的,豈可知法犯法? 因此堅持以為不可。
有人勸他增班、增系增加收入。他說教育是良心事業,學生入學是來求知的,如果學校不能真正教給他們東西,怎麼對得起良心?
老校長的理性受到良知指引,這良知關切的不是法律人熟悉的正義,而是真正教育者關心的樹人工作。教育豈在爭朝夕,教育是爭百年的工作。
老校長還是有法律人的務實性格,他運用各種關係到處募捐。在他親自奔走遊說下,校友紛紛捐助自不在話下,而工商界、甚至外國人亦都受到感動。在他任內,安素堂、音樂廳、科學館、男女生宿舍一一陸續竣工啟用。東吳由原來的三學院擴充為四個,而且增設研究所和夜間部。畢竟端木校長的東吳學習是在夜間完成,讓所有想繼續求學的社會人有讀書的地方是他想做的。
端木校長辦事十分性急,凡事即知即行,因此他的下屬效率很高。恐怕也因此影響了他的健康,1981年胃疾開刀後他決心「交棒」將校務逐步移交船副校長楊其銑。兩年後,自請退休。端木校長在任期間當義工校長,不僅分文未取還常掏錢貼補校務。退休時,還變賣自己的古董、字畫、住屋等,籌得新臺幣一千三百萬元悉數捐給東吳大學,作為獎助學校老師出版與研究的基金。
在我讀書時,老校長早已經退休。有一次我在校園遇到老校長,他問我是什麼系的? 我說法律系。 校長點點頭,又問我身上穿的運動服有紅黑兩色,知道是什麼意思? 我說這是學校校旗的顏色。老校長問我曉得校旗為什麼選這兩色? 我說不曉得。老校長說: 紅黑兩色是東吳立校時先賢的教導, 要師生效法德國人自勵自強的精神,用鐵與血來捍衛自己的國家。
老校長接著問:你曉得不曉得這兩個顏色對法律人是什麼意思?
我回答說:是要我們用鐵與血來執行法律?
老校長聽了一愣後莞爾回答:這是提醒法律人腦子要隨時保持理性、冷靜判斷,用堅定意志守法也捍衛法治。同時也別忘記要胸懷熱血,要為正義的事勇敢奮發,常保熱情,
這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前發生的事! 當大家這兩天談端木,讓我想起端木愷這位老校長曾經告訴我的話。
端木愷老校長是一流的法律人,更是一流的教育家。我很幸運能遇到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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