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舆富察通信多次,但印象最深的是寄给我五本書這次。想到這样一個性情中人如今在中國监獄,并且逐漸被淡忘,就挺悲凉。
西方當代知識人受過系统的記憶訓練,而中文圈没有,跟随波逐流的動物世界似的——如果按平均記憶一周计算,還不如犲狼和大象。
今日感恩節,收到一份厚禮,是台灣八旗文化寄來的五本書,非常感動。
1,劉仲敬《中國窪地》;
2,余杰《不自由國度的自由人--劉曉波的生命與思想世界》
3,何清漣《中國潰而不崩》
5,趙思樂《她們的征途--中國女性的公民覺醒之路》
我讀書比較慢,爭取在今年內啃完。作者中,余杰算老友,裴敏欣教授来德国,我们在前德國駐北京大使家中灌得大醉。何清漣見過兩次,趙思樂是莫大總統夫人。而劉仲敬這個名字,不止聽過三回了。久仰久仰。
起因是不久前,90後的趙思樂要去地址,我也對《她們的征途》挺好奇,不料她轉頭給八旗老闆一傳達,人家竟如此慷慨,古風啊。
拱手相謝了。做這行不易,請將賬目記著,下次去臺灣,就當面付書款吧。
略略翻了《她們的征途》,寫我最敬重的女性艾曉明從太石村奔逃,一輛黑社會摩托橫在出租車前,幾個大漢手持鐵棍,劈哩啪啦,玻璃渣子濺了一頭一臉。可她的攝像機依舊開著......多年前我看過《太石村》這部紀錄片,是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的驚魂處女作......
要不是螞蟻拉我出門,我就一路看下去,了不得。在這感恩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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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在中國失蹤,馬上就要滿半年了。昨天,聲援富察工作小組舉行了「關注富察,免於恐懼——藝文、學術工作者提問四位總統參選人」記者會。
出席者包括作家李昂、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陶儀芬、小說及文學評論家朱宥勳、被中共控以「間諜罪」服刑期滿不久前剛返台的李孟居,以及財經網美胡采蘋。
李昂指出,目前簽名聲援富察的文化界人士已經超過300位,而這些參與連署的朋友當中,已經出現赴中國交流時,在北京海關被盤問許久,才被放行的情況。
在聲援富察的同時,李昂強調,希望總統參選人可以重視這個問題、提出辦法,讓大家參與文化、學術交流時,能夠免於恐懼與困擾。
陶儀芬表示,如果中國真心支持兩岸交流,就應該立即釋放富察,讓他儘快回到台灣與家人團聚,才是台灣人在中國的人身安全受到保障的最佳證明。
四組參選人中,目前只有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選辦公室做出了回應,呼籲中共當局必須立即停止相關侵害台灣人權的作為。
希望能看到其他三組候選人,也能對此事表態,全台灣能團結在一起,給中國施加壓力,早日救出富察。
#矢板明夫
至情的人間文,怎能告別臉書。
天地要有正氣。
人不可喪志。
看到贊波寫給富察的長信,我沒辦法形容所受的衝擊,兩條鐵錚錚的漢子,兩個知己,一個在囚籠,一個在更大的囚籠,外面的必須如此給進去的寫一封寄不出去的信。
這是21世紀風景嗎?讀來像在秦在戰國的悲歌,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能否復返?外面的贊波在中國被「社死」,無法曝光,被親友孤立,作品不能發表。他反覆自責遲至今日才為富察發聲,說自己像陰溝裡的老鼠。
我可以信任贊波,幾年前,我們共同在一個很爛的電影節當評審,兩人深談過。我很難想像,他那麼堅持還能在中國活到現在。記得那時我們受到電影節羞辱也一起為自己爭權益,決定這樣做時,我問他,你可能會為這件事以後在台灣受到排擠,贊波回答說:「我連中國政府都不怕了,我怕台灣這些人嗎?」
如果要被譴責,我也沒有為富察說話或做些什麼?半年了,他竟然已經被囚禁逾180天,眾人除了繼續關注、喊話,營救管道很有限。富察是真正的書生,編輯好書來實踐理想,一本新書已淪至不滿千本的印量,兩千本就是最好的時光。如果不是志業,書生如何能提頭前行?
贊波與富察,兩個「中國人」,他們是時代的見證者,也讓我們看見中國不是平的扁的單面向的,因為他們,中國內部改革晦暗中仍有一線天。江湖夜雨,我但願書生與劍俠能夠早日重逢,一壺一壺濁酒洗塵。「活過史達林」贊波呼喊著。富察、富察早日歸來,台灣出版界需要你這位提燈的人。
Chiaheng Wu張正台灣公民社會關注李延賀強迫失蹤案,中國政府應立即停止違反人權之祕密關押與酷刑
2023/5/8
(說明:這一份是「公民社會」為主的連署,過兩天還有一份文化出版界、學術界的連署)
八旗文化總編輯李延賀(富察)今年3月間為完成台灣公民身份之申請,在親自前往中國上海處理註銷在中國戶籍相關證明文件與探親期間,就已遭中國警方與國安人員強迫祕密關押。富察在中國遭強迫失蹤之訊息,直到4月20日一篇臉書貼文才正式曝光,遂引發台灣與國際社會高度關注。中國國台辦在4月2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首度證實,中國政府正以富察「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理由接受國家安全機關的調查」,並表示:「將依法保障其(富察)各項合法權益。」截至這份聲明發出之前,外界對富察的處境與相關資訊,所知極為有限,而這也是歷來中國相關人權受害者與強迫失蹤個案的普遍狀況。
長期關注中國人權議題與行動救援個案的各公民團體,不僅對富察當前的人權處境高度憂慮,也能同理富察在台家屬的複雜情緒,並尊重家屬當前選擇的回應方式。而富察作為正在申請台灣公民身份以及台灣出版文化事業的重要人士,其在中國的強迫失蹤案,顯然亦是不斷發生的中國對台灣人民各種人權侵害案件之一,甚至已直接衝擊影響自由民主台灣重要的出版文化事業。
因此,基於富察強迫失蹤案已公開,且中國政府正以制度性、系統性的方式製造一個又一個台灣人在中國的強迫失蹤案,包括2012年的鍾鼎邦、2017年的李明哲、2019年的李孟居等案、與2022年的楊智淵等案,台灣各公民社會團體本於普世人權價值與中國系統性的人權侵害,並基於尊重家屬感受,仍認為需以此聲明表達我們對於富察人權處境的擔憂,並從國際人權法的角度檢視富察當前正面臨哪些程序與各種可能的人權風險,鄭重呼籲中國政府應遵守相關國際人權規範,立即釋放富察、停止違反人權與施加酷刑的程序,並進行制度性的改革與問責。
由於富察已確定是涉及國安案件,且在有限資訊與根據「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一系列深度解析中國祕密關押制度的報告,我們初步判斷富察極有可能正面臨《中國刑事訴訟法》第75條所規定之「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簡稱「指監」,RSDL)的審前祕密羈押的司法程序當中。而聯合國強迫與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在內的10個聯合國特別程序,在2018年就已同聲批評中國的「指監制度」為「類似於隔離和祕密拘留,等同強迫失蹤,他們使那些被指監的人面臨遭受酷刑和其他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以及其他侵犯人權的風險。」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也明確指出:「在審前拘留期間,為獲取信息或促使供認而蓄意將單獨監禁作為一種手段加以使用的做法,構成禁止酷刑公約第一條所定義的酷刑。」但究竟富察可能身陷的這個「合法」指監狀態,到底面臨哪些嚴重的人權侵害與酷刑對待?
首先,雖然中國刑訴法75條規定,被「指監」者要有基本的保障措施,比如檢察官要監督指監,但根據保護衛士訪談受害者的證詞與相關資料,這些保護措施經常被警方無視或以國安理由採取例外措施。真實的情況是,指監制度此一剝奪人身自由的程序無需法院批准,警察得以任意審訊當事人不受監督,檢察院通常也不會依法進行監督。
「指監」受害者之所以處於強迫失蹤狀態,是因為受害者通常在無預警的情況下被一群警察或國安人員制伏,並對當事人覆蓋頭套送往不知名的、非看守所的祕密場所。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指監地點與辦案地點必須分開,但警方經常違反此一規定。且警方並不會依法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當事人完全被切斷與外界、律師與家人的所有聯繫,受害者可能會被迫簽下「放棄指定律師之權利」的文件。雖然台灣陸委會曾低調表示富察「人是平安的」,但人究竟在哪裡?目前毫無訊息。
「指監」的目的名為調查,實質上就是利用酷刑與殘忍不人道的方式來對付受害者,並試圖從受害者這裡獲得警方想要的、事先安排好的說法、或不利於他人的說詞,須特別注意的是,這個階段尚未進入正式逮捕階段。因此,涉及國安案件的「指監」,在完全不受外部監督情況下所涉及的酷刑,包括長時間的單獨監禁,最長可以關押6個月,但也有案例超過法定時間甚至高達4年。無論如何,這種長時間的單獨監禁已嚴重違反國際人權規範。
富察的強迫失蹤至今約2個月,在過去這段時間與未來可能的4個月期間,富察極有可能將面臨24小時隨時至少2位看守的高度監控(約2小時至6小時輪班),連上廁所都會被監控、空間完全與外界隔離不知日夜,室內24小時開燈、剝奪睡眠、禁止閱讀、會被餵食不明的藥物、禁止就醫、經常不被允許洗澡、完全沒有依法給予一小時的戶外活動時間。指監初期亦會面臨高強度的審訊、審訊過程可能會涉及毆打刑求、非審訊期會被要求長時間不自然的身體固定姿勢,或者被限制在極小的空間活動,若觸怒警方或看守,可能會面臨食物減少,或其他的暴力,國安人員甚至會對受害者威脅將傷害其親屬與家人。
富察在台灣的出版文化事業應受言論自由的完整保障,中國政府不應無理打壓、甚至以國安理由讓富察受到上述制度性的酷刑對待,並應盡快釋放富察,讓他能早日回家。
公平審判權已是國際習慣法的一部份,受到《世界人權宣言》第11條的保障,不管該國有沒有完成相關人權公約的批准程序,這項基本人權對各國都有拘束力。且中國政府是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之締約國,有遵守與落實公約人權保障的國家義務,又國台辦針對富察案已公開對國際社會表示:「將依法保障其(富察)各項合法權益。」那麼我們作為台灣公民社會的一員,仍與家屬同心,抱著一絲期待,希望目前很可能處於涉及國安案件的「指監」階段的富察,並沒有處於酷刑與殘忍不人道待遇的高風險當中,且這個階段所謂的「合法」的權益,指的也應該是國際人權法意義下的合法權利,亦不應該發生警方與國安人員甚至連基本的國內法律規定都不遵守的情況。
一、確保富察在接受調查與審判的過程中,應受到國際人權法之基本人權保障,免於各種酷刑與殘忍不人道的對待。
二、 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39條之規定,富察有權委託律師進行辯護,應基於他的選擇獲得專業律師的諮詢,且享有律師會見權與通訊權。中國政府應確保該律師不會受到任何政治打壓。
四、言論自由無罪,立即釋放富察與確保其平安返回台灣。
發起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永社、華人民主書院協會、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連署團體:陳文成基金會、四二四教育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神學院都市原住民神學研究室、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台灣香港協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持續增加中)
連署個人:李明哲、李凈瑜、李芃萱、王家軒、張正、王興中、邱伊翎、洪崇晏、黃曼婷、謝仁郡、劉璐娜、吳全峰、黃怡碧、陳靖捷、楊宗澧、施逸翔、札西慈仁、林欣怡、吳叡人、張娟芬、鄭秀娟、Kuma、張龍僑、何宗勳、李仰桓、林仁惠、陳方隅、黃春生、呂培苓、何頤、曾建元、吳亭臻、張宏林、藍士博、邱凱莉、吳崢、林香如、林宜瑩、黃哲彥、徐偉群、李酉潭、張素真、石乃欣、甘知沂、蕭凡奕、任浩、周馥儀、薛翰駿、魏慧玲、林純容、周聖凱、盧悅文、成令方、李信仁、凃建豐、黃文龍、巫紹君、江妙瑩、吳欣書、李元晶、林邦文、李元貞、曾芳苑、馮喬蘭、高芳君、桑普、林秀幸、吳啓禎、林佳和、陳玉潔、朱智宇、張譽尹、王品翔、吳奕靜、劉李俊達、香港流亡人士赴湯、Victor Ho、Lee Ki Ying、Yee Lam、劉佳昇、趙慶華、鄭立明、Glame Huang、林佳儀(持續增加中)
附件:
八旗文化總編輯李延賀(富察)在中國遭強迫失蹤案大事紀
2023年
3月 富察赴中國上海辦理註銷在中國戶籍證明文件與探親,遭中國國安人員祕密拘捕
4月20日 臉書社群文章公開揭露富察在3月間在中國被強迫失蹤之訊息。陸委會召開記者會透漏富察「人是平安的」,並指政府尊重家屬意見低調處理。
4月21日 台灣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政府會提供家屬必要的關懷和協助。
4月21日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投書聲援富察
4月22日 部分八旗作者與工作伙伴發布對於富察的聲援聲明
4月23日 八旗文化發布聲明回應事件。
4月24日 曾遭中國非法關押的台灣人權捍衛者李明哲,臉書貼文聲援富察,指「中國政府對台灣出版業伸出了她骯髒的手。」
4月26日 中國國台辦在例行記者會首度證實,富察正被以「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理由接受國家安全機關的調查,將依法保障其各項合法權益。」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富察母親、妹妹和太太都有被中共接觸和被警告。
美國筆會(PEN America)發布聲明聲援富察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RSF)發布聲明聲援富察
4月27日 國際出版人協會(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Association)發布聲明聲援富察
4月28日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臉書貼文聲援富察
馬語琴, BENJAMIN MUELLER
***
【李明哲:不要問喪鐘為誰而敲,喪鐘為你我而敲】
當我們批評反戰學者對中國政府的蠻橫無限寬容,對台灣人民的反抗無限苛責時。我們應該用同樣的標準,追究中國政府為什麼抓補富察總編輯?為什麼要打擊台灣的出版言論自由?而不應該苛求富察總編輯為什麼去中國?難道台灣社會還要對中國的步步進逼噤若寒蟬,但對受中國官方欺壓的對象錙銖必較嗎?這種對被害者苛責的錯誤思維,過去台灣社會已經討論很多了。
這個事件的核心問題應該只有一個:中國政府對台灣出版業伸出了它骯髒的手。
富察擔任八旗出版社總編輯期間,八旗出版的書籍,有太多牽扯瓦解中國政府統治基礎「民族」主義的書籍。特別是突破大漢沙文主義的「內亞觀點」,破解華夏大一統神話的「海洋史觀」、「日本史觀」,也不乏討論中國政府對內打壓人權的報導書籍,和真實報導中國社會「非虛構寫作」的書籍。
這些對台灣人破除「大中華史觀」有非常大的貢獻,這樣貢獻我們台灣必須感謝富察總編輯。因為史觀的根本重建,才是讓台灣有足夠對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內生動力。
看到這一消息,難過,痛,不對!絕不是!他就是、只是一位充滿對好書、好作者、好思考-熱愛、追求的選書人、出版人。
陳立民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返中被秘密拘捕,台灣人楊智淵被控涉分裂國家罪遭逮捕起訴。民進黨立委黃世杰今日(26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直指,中國的政治迫害已經不限於境內,在台灣或其他國家所做的行為,也被中國認為是受它管轄;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說,中國絕對不是民主自由人權的國家,要提醒國人的是,現在已經「長臂管轄」到台灣來,這顯然是有威嚇的味道,也是對台灣的打壓。
邱太三表示,事實上,這些事情剛發生時,陸委會就跟家屬取得聯繫,當然必須尊重家屬的期待和要求,當然也提供必要協助。
黃世杰說,陸委會應該讓國人知道赴中風險。邱太三回應,在觀光方面,政府沒有禁止國人去中國自由行,未來開放團客的時候,勢必要提醒國人「中國確實不是民主法治國家」。
邱太三指出,《港版國安法》制定之後,政府有跟外交部提供相關旅遊警示,最近發生幾個案例,當然也有透過管道,這些都會納入是否開放觀光的考量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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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郁玉從著名的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後,於1987年開始在《光明日報》工作。
他的家人說,他長期以來一直對促進法治和司法獨立感興趣——對於這些話題,政府在前幾十年是允許公開討論的。
他寫了一篇促進政府為貧困學生提供更多貸款的文章,獲得中國記協頒發的一個獎項。2012年,在給時報寫的一篇文章中,他擔心政府過度關注經濟增長,忽視了污染和其他問題。
2013年,在為哈佛大學學者馬若德(Roderick MacFarquhar)的文革史撰寫書評時,董郁玉批評中共將毛澤東領導下的十年動亂和血腥推到幾個壞人身上。
「不論依據什麼樣的黨內標準劃分出政黨內部的’好人’與’壞人’,這些人都代表整個政黨在制定和實施政策,」他在一本自由主義的歷史雜誌上寫道。「因此,這個黨也必須為這些政策的後果。」
董郁玉於2006年獲得哈佛大學尼曼新聞獎學金。他還於2010年在日本慶應義塾大學擔任訪問學者,並於2014年在北海道大學擔任訪問教授。
但當時相對開放的環境隨著習近平的上台而結束。董郁玉的家人說,2017年,中共當局對《光明日報》的調查將那篇2013年的書評貼上了「反社會主義」的標籤,他受到降級威脅。董郁玉也並非黨員,這使他在該報屬於少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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