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 星期三

有內容的翁達瑞:論文、教師待遇、網路流量等等,余正煌、林智堅

有內容的翁達瑞

論文、教師待遇、網路流量等等


跨越同溫層的對話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上週六到溫哥華參加同鄉聚會,遇到一位從台灣來的年輕人。同鄉戲稱他柯粉,年紀三十出頭,已婚有兩個小孩。
這是一場小規模的家庭聚會。在出席的十四個人當中,除了這位年輕人與一位駐外人員,皆屬深綠同溫層,而且在溫哥華台僑圈都有相當聲望。
同鄉們特地邀請這位年輕人參加聚會,希望能有一場「跨越同溫層」的對話。聚會時,同鄉們一直鼓勵他發問,再由我來回答。
聚餐時間長達四小時,我們討論了很多議題。我只摘要三題跟大家分享:
一、誰當總統都沒差
年輕人:我們忙著工作、照顧家庭、沒時間關心政治,反正誰當總統我們又沒差。
翁達瑞:有沒有差,不能憑感覺,而要根據具體數字。我可以舉一個例子:
在蔡總統任內,最低時薪從126元調到183元。假如你是每天打工四小時的大學生,月收入可以增加6,840元。你可用增加的收入改善生活,或減少打工時數,增加讀書或休閒時間。
誰當總統有沒有差嗎?當然有!蔡總統任內調高的最低工資與最低時薪,不論金額或幅度,均領先歷任總統。對打工的大學生,蔡總統給的幫助最大。
二、疫苗採購問題
年輕人:疫苗採購好像有很多問題!
翁達瑞:能否具體說明問題何在?
年輕人:不很清楚,但感覺有很多問題。
翁達瑞:疫苗採購是否有弊端,要看具體證據,不能憑感覺。就我所知,外界批評最多的就是「合約封存三十年」這件事。
這是「半真、半假」的指控,聽起來很嚴重,卻又不易澄清,因為這個指控把兩件不相干的事情混為一談。
第一,藥廠賣給各國的疫苗,不管價錢、數量、交貨時間等,都有差別待遇。為了避免顧客抱怨,藥廠要求採購合約保密。
第二,政府採購合約必須保存三十年才能銷毀。若多年後爆發採購弊案,原始文件仍未銷毀,檢調不會有舉證的困難。
採購合約內容保密,這是藥廠的要求,不是衛福部的問題。採購合約保存三十年,這是公文處理的法律,而且是為了防弊。
為了抹黑執政黨,在野黨把這兩件事混為一談,製造「疫苗採購合約封存三十年」的謠言。不明究理的民眾就被帶了風向。
三、賴清德草率回答學生問題
年輕人:在中山大學演講時,賴清德回答學生的問題態度草率。
翁達瑞:檢驗總統候選人,不能只看單一指標,而要全面檢驗。就算賴清德草率回答學生的問題,他還有其他的優點。
真要就「單一指標」檢驗總統候選人,也不是不可以,但要檢驗所有的候選人。
在中山大學的演講,有學生指稱民進黨貪腐嚴重,賴清德反問學生有何具體實例。這個回答是否草率,必須與其他候選人比較。
侯友宜在政大演講時,有學生提問兩岸政策,他卻答非所問,只細數他的警界資歷。
柯文哲在高雄大學演講時,學生質疑徐春鶯列名不分區立委,他反嗆學生「未進入司法程序的議題沒得評論」。
賴清德未回答學生問題;侯友宜答非所問;柯文哲則動怒斥責學生。把三人放在一起比較,賴清德還是比侯友宜與柯文哲更有總統的格局!
除了上述三項議題,這位年輕人對民進黨還有不少質疑,我也逐一回答。對我的解釋,他並沒有強力辯駁,也許被我說服了,也可能只是尊重長輩。
在對話過程,我得知他固定觀看YouTube影片,但無固定閱讀的文字媒體。對多數的社會爭議,他了解的細節不多,但都有自己的看法。
這是個有教養的台灣年輕人,有一定程度的本土意識,也願意為保衛國家上戰場。對台灣人追求民主的歷史,他所知不多,也沒有特別珍惜投票權。
聚會結束前,我提醒這位年輕人三件事:
~民主政治就是由人民作主。投票是公民權利,背後有公民責任。進入投票亭之前,選民要對所有候選人有全面的了解。
~不關心政治,或輕易被政客帶風向,結果就是讓糟糕的人統治。政客會試圖讓選民厭惡政治,這樣才方便他們上下其手。
~我尊重年輕人的投票選擇,但必須經過思考。我無法接受「不負責」的投票行為,包括投廢票、投賭爛票、投搞笑票,甚至不投票。
這場「跨越同溫層」的對話很正面,也讓我更了解年輕人的困境與想法。同鄉們也覺得要有更多這樣的對話,而不是守在同溫層互相取暖。
可能是 2 個人的圖像
所有心情:
沈哥、Ruey-Shiun Hwang和其他5,159人




翁達瑞
·


【誰在心虛】
既沒拿到賠償,也未獲得道歉,余正煌就對林智堅撤告了。當初高調提告,最後草草撤告。如果證據充分,為何不告到底?為何不把捐款當賠償金?為何要求對方未來不提任何訴訟?到底心虛的人是誰?


 
為何余正煌對林智堅撤告?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今早起床看到媒體有一條重大新聞:「余正煌控林智堅抄襲論文落幕 余撤告、林捐30萬」。(附圖一)
新聞內容來自余正煌的律師吳俊達,其中有一段話:「林智堅同意依照余正煌的指定捐款30萬給公益團體。」(附圖二)
這則新聞只是吳俊達自說自話,林智堅並未接受採訪。在余正煌與林智堅發表的共同聲明(附圖三),我沒有看到「捐款」的和解條件。
兩人的聲明重點如下:
~雙方當面充分溝通,化解歧見。
~林智堅為造成社會紛擾深感抱歉。
~林智堅為余正煌及其家人的困擾深感不捨。
~林智堅在媒體上針對余正煌的批評並不恰當。
在兩人的共同聲明,林智堅並未向余正煌道歉。這裡的「不恰當」批評,指的是余正煌可能引用陳明通的材料,未必抄襲林智堅。
簡單講,林智堅沒有提供任何賠償,甚至連一聲「抱歉」都沒有,余正煌就撤告了。所謂的「捐款」只是吳俊達的一面之詞,內情不明。(註:有臉友提供和解書,捐款確實是條件之一)
余正煌對林智堅提起兩件訴訟,一為「加重誹謗」,一為「違反著作權法」。雖然兩者都不算重罪,但也不是「四十分鐘」的溝通就可以化解的法律糾紛。
余正煌大張旗鼓提告,為何草草撤告呢?答案在「翁達瑞」身上!
以下是我的解說:
林智堅與余正煌的碩士論文抄襲爭議爆開之後,我就多方搜集證據進行比對。我得到的結論是「林智堅不可能抄襲余正煌」。如果不是余正煌抄襲林智堅,那就是兩人皆引用陳明通的材料。
我在臉書多次發表我的比對結果,也因此被余正煌提告加重毀謗。問題是,余正煌並無提出任何實質文件,證明他才是爭議文字的原創者。
經過七個月的偵訊,台北地檢署終於做出裁定,給我不起訴處分(附圖四)。北檢這麼認定:「被告⋯⋯依據自身之學經歷,且於合理查證後⋯⋯得出與台大審委會完全相反之見解⋯⋯。」余正煌首吞敗訴。
余正煌對北檢的處分不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核後認為應予駁回(附圖五),理由是「檢察官認事用法皆允當,核無違誤」。余正煌二吞敗訴。
再議被駁回後,余正煌仍然不服,直接到台北地院申請「交付審判」。台北地院認定原檢察官與高檢署檢察長的採證方式、論理原則,無悖於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之處(附圖六)。余正煌三吞敗訴。
台北地院在六月六日駁回「交付審判」的申請。這是余正煌的斷腸時,距離他撤回對林智堅的兩起提告只有三天。
余正煌在北檢、高檢署、台北地院連吞三場敗訴,這才是他對林智堅撤告的理由。
余正煌告我連吃三敗仗,這表示他很難告贏林智堅。與其繼續吃敗仗,不如找個台階撤告。而林智堅也夠善良,願意給余正煌這個下台階。
儘管林智堅與余正煌已達成和解,這起抄襲爭議不應就此終了。台大的學倫調查仍是黑箱,林智堅的冤屈未能伸張。身爲一個「追求真相」的學者,我不能就此罷手。
球就在我手上!余正煌與台大學倫會等著接招吧!
 
為何余正煌對林智堅撤告?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今早起床看到媒體有一條重大新聞:「余正煌控林智堅抄襲論文落幕 余撤告、林捐30萬」。(附圖一)
新聞內容來自余正煌的律師吳俊達,其中有一段話:「林智堅同意依照余正煌的指定捐款30萬給公益團體。」(附圖二)
這則新聞只是吳俊達自說自話,林智堅並未接受採訪。在余正煌與林智堅發表的共同聲明(附圖三),我沒有看到「捐款」的和解條件。
兩人的聲明重點如下:
~雙方當面充分溝通,化解歧見。
~林智堅為造成社會紛擾深感抱歉。
~林智堅為余正煌及其家人的困擾深感不捨。
~林智堅在媒體上針對余正煌的批評並不恰當。
在兩人的共同聲明,林智堅並未向余正煌道歉。這裡的「不恰當」批評,指的是余正煌可能引用陳明通的材料,未必抄襲林智堅。
簡單講,林智堅沒有提供任何賠償,甚至連一聲「抱歉」都沒有,余正煌就撤告了。所謂的「捐款」只是吳俊達的一面之詞,內情不明。(註:有臉友提供和解書,捐款確實是條件之一)
余正煌對林智堅提起兩件訴訟,一為「加重誹謗」,一為「違反著作權法」。雖然兩者都不算重罪,但也不是「四十分鐘」的溝通就可以化解的法律糾紛。
余正煌大張旗鼓提告,為何草草撤告呢?答案在「翁達瑞」身上!
以下是我的解說:
林智堅與余正煌的碩士論文抄襲爭議爆開之後,我就多方搜集證據進行比對。我得到的結論是「林智堅不可能抄襲余正煌」。如果不是余正煌抄襲林智堅,那就是兩人皆引用陳明通的材料。
我在臉書多次發表我的比對結果,也因此被余正煌提告加重毀謗。問題是,余正煌並無提出任何實質文件,證明他才是爭議文字的原創者。
經過七個月的偵訊,台北地檢署終於做出裁定,給我不起訴處分(附圖四)。北檢這麼認定:「被告⋯⋯依據自身之學經歷,且於合理查證後⋯⋯得出與台大審委會完全相反之見解⋯⋯。」余正煌首吞敗訴。
余正煌對北檢的處分不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核後認為應予駁回(附圖五),理由是「檢察官認事用法皆允當,核無違誤」。余正煌二吞敗訴。
再議被駁回後,余正煌仍然不服,直接到台北地院申請「交付審判」。台北地院認定原檢察官與高檢署檢察長的採證方式、論理原則,無悖於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之處(附圖六)。余正煌三吞敗訴。
台北地院在六月六日駁回「交付審判」的申請。這是余正煌的斷腸時,距離他撤回對林智堅的兩起提告只有三天。
余正煌在北檢、高檢署、台北地院連吞三場敗訴,這才是他對林智堅撤告的理由。
余正煌告我連吃三敗仗,這表示他很難告贏林智堅。與其繼續吃敗仗,不如找個台階撤告。而林智堅也夠善良,願意給余正煌這個下台階。
儘管林智堅與余正煌已達成和解,這起抄襲爭議不應就此終了。台大的學倫調查仍是黑箱,林智堅的冤屈未能伸張。身爲一個「追求真相」的學者,我不能就此罷手。
球就在我手上!余正煌與台大學倫會等著接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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