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 星期一

楊儒門 (1978年-),(白米炸彈客 The Rice Bomber) 2026跟石門許大哥在金山國小上完「春分插秧前導課程」結束先各自工作,下午聚會討論 1、北海岸插秧比賽 2、「逃離城市」的後續規劃 3、鳶尾花要開了,ㄧ年重要的花期,上次在新北市希望市集-淡水&碧潭春酒聚會,




早上跟石門許大哥在金山國小上完「春分插秧前導課程」結束先各自工作,下午聚會討論
1、北海岸插秧比賽
2、「逃離城市」的後續規劃
3、鳶尾花要開了,ㄧ年重要的花期,上次在新北市希望市集-淡水&碧潭春酒聚會,再次麻煩新北農業局可以再次協助宣傳,在去年的「稼日蒔光」po 文後,吸引了許多遊客的到訪,也是第一次讓石門「許家石頭厝」被更多人看見。
許家二哥、姐夫正整理著石板路,ㄧ塊花崗石步道石有30幾公斤重,已經鋪了4千多塊,為了給來個遊客,有一條方便靠近梯田景色的路,也不容易在遊客來訪的時候,踩壞田埂,這就是我和許大哥ㄧ直在講的,葵扇湖梯田不開放,就是田埂的維護,對我來說,是一件困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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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儒門(1978年12月24日),台灣農家子弟彰化縣二林鎮人,2003年到2004年間,在台北放置17次爆裂物,因在放置爆裂物時,多在爆裂物上放置「反對進口稻米」、「政府要照顧人民」等字條要求政府重視台灣開放稻米進口(因為台灣已經在2002年1月1日加入WTO)之後的農民生計問題,因此警方以及媒體多稱呼為「白米炸彈客」或「稻米炸彈客」,此為「白米炸彈案」。楊儒門在2004年11月26日被逮捕,之後又有媒體稱呼為是「白米炸彈犯」。2007年6月21日,楊儒門獲得特赦

在此同時,根據國際特赦組織定義之良心犯為因種族、宗教、膚色、語言、性向、與信仰而入獄,但是從來沒有使用或是宣傳暴力的個人。(It refers to anyone imprisoned because of their race, religion, color, language, sexual orientation, or belief, so long as they have not used or advocated violence.) 楊儒門的行為基本上並不符合良心犯的定義。

衝進立院之前那幾個禮拜,本來就期待著 白米炸彈客 The Rice Bomber的上映。結果直到昨天才有機會看。
非常好的電影。
「運動」不是偶然。如果不是退無可退,沒有人會閒閒沒事幹,整天上街「路過」,或到街上放「炸彈」來爭取社會關注。
那兩個小時感覺到,這些年所感受到的各種無奈、無力與憤怒,都被這部電影重新翻攪起來。
此外,感觸最深的還是楊儒門蹲在牢房裡書寫文字的片段,和這張劇照裡,楊儒門和弟弟到警局去「自首」的時刻。
坦白說,面對未知的將來,仍有不安。但看著畫面裡楊儒門的坦然笑容,就益發感到勇敢、再勇敢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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