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7日 星期日

太扯了吧!法務部的羅小姐......:犯罪人無人權。立院司委會通過提案 要求立即撤換羅瑩雪LIS:律師能力或法律專業;蘋論:羅瑩雪才搞選舉奧步、監委大人(江春男)、王建煊蒙塵記(江春男)。吳豐山 ;國妖!國妖!失火!馬政府 /奸委/黑道老大,殺人:黃世銘、管中閔、龍應台、沈世宏,王建煊,法務部

李偉新
看到法務部的新聞稿,真心覺得三寶官員能夠崩潰成這樣,也是夠令人瞠目結舌的!法務部也真是血汗,這麼晚了還要部長自己寫聲明稿!神文需要朝聖,不能只有我看到~
林飛帆分享了林瑋豐貼文
這真是公部門新聞/聲明稿之極致!
應該列入公務人員培訓課程的教材!
林瑋豐新增了 2 張相片
這是一個國家公務機關的新聞稿?太扯了吧!
蘇治芬
堂堂一國的法務主管機關,竟然發布這樣的新聞稿,實在令人難以想像⋯
羅瑩雪部長日前才宣稱「九局下半忍很久了」,引發譁然,現在官方又發布這種毫無體統的新聞稿,真的讓人民瞠目結舌。
想起顧炎武的一句話:「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李茂生
其實「然後人就死掉了」、「他只會說泰文」,真的沒什麼。人死了,處理下去也沒有意義,頂多就是抗議而已;只會說泰文的人應該不是重要角色,老共不想要(用泰文詐騙老共的子民?)。這些都是合理的。雖然有點粗暴,而且是即將下台,無慾則剛(慾不起來),但是膽敢對嗆,也算是有勇氣。此外,連續惹惱數名立法委員,讓他們無法問到問題的核心,這也算是策略或戰術上成功。
我比較在意的是站起來的熊質詢時,羅小姐所說的一句話:犯罪人無人權。
其實,有許多人是沒有資格生氣的,因為很多人都贊成羅小姐所說的這句話。生氣或造句,也只是順著風向行事而已。沒多少人在批評羅小姐的這句話,足證臺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寫完這篇,然後我就在網路上死掉了。
這篇我可沒有反諷喔。不要再胡亂解釋了。不管你是不是學中文的,白話文總懂吧。



王展星
看到尤美女委員質詢LIS時的問答內容,
真的打從心理面覺得LIS大概除了會硬ㄠ強辯以外,
相較之下,LIS的律師能力或法律專業,
恐怕遠遠不及尤美女委員的萬分之一的程度吧!
果然,靠馬皇恩寵得到法務部長官位的LIS,
遇到這屆司法法制委員會內一堆法律專業人才,
一下子就被看清楚她根本不太用功準備國會備詢以外,
以及其核心價值根本根本沒有律師應有的基本人權觀念,
至於LIS到底有多少料、有多少專業能力,
恐怕國人看完這段影片後,大家心理都有數了!


肯亞案,
法務部長羅瑩雪和立委你來我往對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通過提案,
譴責羅瑩雪詢答程序中藐視國會議員,
並要求行政院,應立即撤換羅瑩雪。


跨國電信詐騙案,肯亞將台人交中國帶回,爭議仍延燒,法務部長羅瑩雪今…
PEOPLENEWS.TW

蘋論:羅瑩雪才搞選舉奧步

2014年10月30日


前年12月,國民黨因黨籍候選人買票賄選嚴重,國民黨遭連坐罰款4千多萬元,馬總統有感而發說︰「這是恥辱的記號。」從法院紀錄統計,有關賄選、選舉奧步而判刑確定的案件,國民黨遠超過其他政黨。有順口溜說︰「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才有錢。」政黨也是,有錢很難不變壞。
就像台灣國安局所說,對中國誣賴台灣吸收陸生做情報是做賊的喊捉賊一樣,法務部長羅瑩雪也先爆料某政黨計劃設陷阱給檢察官跳,還故意語焉不詳,故做神秘,給國民黨賄選先打預防針,也是做賊喊捉賊,像個市井傳播八卦的大嬸八婆。
國民黨立委在費鴻泰率領下,前天到法務部拜會羅瑩雪和檢察總長顏大和,要求法務部嚴辦賄選和選舉奧步。這是做球給羅打。果然羅說某在野黨選舉奧步非常可惡,設陷阱給檢察官跳,製造假證據資料,冒充別人檢舉自己,塑造被司法迫害的悲劇形象爭取同情票。還說設陷阱的不知是哪個黨。但顏大和倒是直率表示︰「沒聽說此事。」
從這些話就發現羅瑩雪的資質、水準都不足以擔當法務部長的重任,也顯示出馬、江完全沒有識人之明。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怎麼可以誣賴在野黨將賄選、奧步?要她說清楚哪個黨,又閃躲不敢挑明。羅利用國家公器為執政黨助選,打擊抹黑所有在野黨的形象,非常可惡,哪裡是法務部長應該做的事?
身為法務部長選舉時保持中立是極其重要的修養,因為法界對選舉各方的客觀公平態度,是使選舉結果獲得全國認同的關鍵因素。部長未卜先知,預告在野黨搞奧步,先射箭再畫靶,心存偏見與成見,而且與歷來賄選及奧步第一名的國民黨而非在野黨的史實不符。
作為法務部長,應該派人去查賄選奧步的候選人,而非放個臭屁薰臭所有在野黨候選人去取悅提拔你的長官,並且影響選舉公平性,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羅瑩雪抹黑所有在野黨,本身才是「選舉奧步」,在進步的民主國家一定被轟下台。失言若此,羅請辭職吧。
馬總統用人,是武大郎蓋房子──高人進不去。 
食安風暴擴大 羅瑩雪要求建立「吃案關說機制」
台南檢察官獨立辦案,抓出食安大鯊魚,羅瑩雪竟然要求檢察官以後辦食安案件,要向行政機關回報,是要建立選擇性執法的「吃案關說機制」嗎?
(蘋果日報)法務部長羅瑩雪昨在行政院會中說,儘管偵查不公開,但和公眾利益有關的案件,應適時讓行政部門了解,未來各地方檢察官應將民生打擊犯罪小組調查案件,向上通報到最高檢察署,偵辦資訊也應讓衛福部知悉,以便行政調查。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10/36137234/南檢秘查廢油中央不知情








司馬觀點:監委大人(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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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政治講得像武俠小說,必須身懷絕技,才能闖蕩江湖,因為它是宮廷鬥爭,每件事都有陰謀。其實,民主時代的政治沒那麼複雜,通常只是涉及常識、利益和人性,包括個人野心和根深柢固的偏見。
監委名單被刷掉11個,有人說這是王金平的逆襲,是馬王政爭的續集,好像馬中了王金平的暗器。但是,馬提出這份史上最爛名單,顯然出於無能與私心,他可以不顧自己形象,藍營立委當然也有拒絕陪葬的權利。
有人說王建煊是監察院最大災難,太抬舉王聖人了,他只是一場笑話,談不上真正的災難。他對人有強烈偏見,對事缺乏是非標準。喜歡高談愛心,以為上帝與他同在,真理永遠站在他旁邊,可惜本性太刻薄,在言談中積極自我暴露缺點。

王建煊留爛攤子

王建煊在政壇上暴得大名,並非他有任何政績,他在財長任內,主張土地實價課稅,立意良善,但拿不出具體可行辦法;其實他最有魄力的是一鼓作氣開放十多家私立銀行,讓財團樂歪了,後來留下一大堆爛攤子,但他認為自己一片善心,不可能有錯,所有的錯都是別人的錯。
他的黨派意識十分濃厚,以前家中屋頂插著許多國旗,以示愛國。在監院任內,他把政治立場提到更高境界,院內同仁有人出面干涉《國父傳》拍攝,有人調查李登輝是否私生子,他都予以包容鼓勵。
王聖人永遠以理想要求別人,以現實諒解自己。馬英九用他當院長,可說慧眼獨具,他投桃報李,對馬的態度柔和謙卑,和他對別人的尖酸與刻薄,簡直不像同一個人。
阿扁在2004年提出監委名單,被國民黨擋下來,當時馬英九以黨主席身分下令全面杯葛。那時名單不知比馬提名的好多少倍,但是即使大法官判決違憲,馬也同樣蠻幹到底,因為他覺得自己不會有錯,即使有,一定是不得已的,這種品格和王建煊頗有有相得益彰之處。 









司馬觀點:聖人蒙塵記(江春男)




王建煊說他人生最大的錯誤是入監,當監察院長。好像聖人蒙塵,玷污了他的清白。這件事令人聯想到一句情歌:「愛上你是我一生最大的錯,但不愛你的時候,我又做對了什麼。」王在監院內毫無積極作為,只留下一些語錄和笑話。古人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此之謂也。
猴子爬得越高,紅屁股看得越清楚,王聖人如果不當監察院長,他做人的傲慢與做事的低能,不會被人如此看清和看輕,他說人生最大的錯誤,也許出自肺腑。因為他居高位,昧於情勢,卻勇於自曝其短。
他是虔誠基督徒,充滿善心和正義感,碰到他認為壞蛋和邪惡的事,會氣得發抖,可是,他對人有很深成見,對事情判斷力甚差,何人壞蛋,何事邪惡,全靠他主觀決定。在他眼中,世人皆有罪,做傳教工作很適合,但是做為政治人物,他連基本的做人都是不及格的。

滿腔熱血一事無成

他 有嫉惡如仇的個性,這是好的一面,但是他自認道德上高人一等,看不慣所有的人,卻沒有能力做對他分內應做的事。身為院長,不是以理服人就是以望服人,但他 無一具備。他對經濟社會教育文化各方面的見解之低淺,令人驚訝。他在政治上的保守反動,似乎停留在戒嚴末期,那是他一生的黃金時期。
居高位,又有滿腔熱血,結果一事無成,當然充滿挫折感,但反而落得滿街罵名,馬英九的後悔可能不會比王聖人少。幸運的是監院功能不大,除了寧願當鷹犬,幫老闆對付異己之外,誤不了什麼國,社會民眾只把他當笑話看。
前幾天,新監委名單一出,引起一片騷動,輿論覺得每下愈況,為什麼清一色馬友友俱樂部會員。猶記得阿扁末期,監院被迫停擺一屆,當時國民黨如何抨擊監委名單和監院功能,想不到馬上台後,監院很快淪落到這般地步,但昨是今非,社會又何其健忘!

 吳豐山-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zh.wikipedia.org/zh-tw/吳豐山Translate this page
吳豐山(Frank Wu,1945年1月24日-),台灣媒體人、記者、作家、無黨派人士。 吳豐山於日治台灣台南州北門郡(現在台南市北門區)出生,1968年在台北市國立政治 ...

  1. 聯合新聞網 ‎- 7 hours ago
    吳豐山為例。他在監委任內的表現,絕對名列前茅,與再獲提名的七位現任監委相比,可謂天壤之別。但結果表現平庸者獲勉續任,頭角崢嶸者卻 ...













南方朔:他們不是國妖 什麼才是國妖!


近年來,我的學術興趣在新興的「領導學」,西方學者對「領導學」的研究,都可以用來分析馬政府的無能:但愈到後來,我已發現到「領導學」的概念已不夠用。於是我開始重讀中國古代經典,我發現到只有古代的統治哲學裡所謂的「妖世」、「亂世」才足以形容今天台灣的末世景象。

在 先秦諸子中,《荀子‧大略篇》是第一個用「妖」這個概念來形容一個國家的,荀子說:「口言善,身行惡,國妖也」他的意思是,如果一個統治者私心自用,濫用 親信,把國家搞得亂七八糟,但他還在那裡講漂亮話硬坳,強辭奪理,矇騙大眾,那就是「國妖」。「國妖」之世,將會貪官污吏盛行,奸佞酷吏成串。而漢代思想 家王符在潛夫論,明闔篇則說:「闔者,偏聽也」他的意思是,若一個統治者有私心、用親信,只聽一面之辭,最後一定「過日甚矣」意思是愈錯愈大,造成國家的 不可收拾。

因此,今天台灣殘破不堪,而且殘破的程度日甚一日,我們除了用荀子所著的「國妖之世」來形容,已找不到更好的說法。古代的俗諺說「國之將亡,必有妖孽」,今天的台灣就是個混亂持續擴大的「妖國」之世:

上 個星期,台灣公布了今年的全年GDP估計已無法保二,只有1.74﹪,除此之外,十月份外銷訂單295.9億美元,其中「台灣接單,海外生產」的比率為 52.9﹪。如果將這個與台灣生產無關的部分扣除,近年來台灣每年GDP的成長早已為負,每年大約負個5﹪,台灣的經濟衰退已到了極嚴重的程度,《荀子‧ 大略篇》說,如果一個國家沒有治國之方略,只會講大話空話欺騙人民,那就是「妖國」,今天台灣的經濟衰退、食品安全問題混亂無比,這不是「妖國」,什麼才 是「妖國」!

除了經濟外,一個妖國由於妖孽成群,錯的事愈錯愈大,上個星期有兩件事值得討論:

一是特偵組違法濫權監 聽,還監聽了許多檢察官和法官。這顯示了特偵組的紕漏愈鬧愈大,而且由特偵組的卷證,已發現到特偵組在訊問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和陳正芬時,特偵組的訊問方 式,形同是在用威嚇誘導的方法意圖將別人羅織,中國古代有一種訊問方式叫做「羅織」,它是指問案的人早已有立場,問話時就圍繞著自己的立場威逼利誘,企圖 證明自己的偏見。「羅織」這種手法的祖師是唐代武則天時的「左都御史中丞」來俊臣,相當於今天的監察院副院長,他擅於整人鬥人,當他決定要鬥一個人時,就 會動員一群流氓特務濫告濫訴,將別人以莫須有的罪名羅織入罪,因此《舊唐書》將來俊臣列為「酷吏」第一名,來俊臣的問案手法,我們已可說特偵組簡直是「妖 臣」和「酷吏」。

第二是上星期監察院彈劾黃世銘未過,民意罵成一團。台灣的監察院早已成了小立院,正經事沒有辦一件,現在碰到了馬英九 可能會捲入的黃世銘案,監察委員當然原形畢露,藉著護黃來護馬。監察院已成了護馬院。當一個國家濫權日盛,紕漏愈鬧愈大,最後整個體制部會動員來保駕,體 制的離譜事情已愈來愈多,整個體制的妖性就會大發,有人說監委已成奸偉,我則認為監委已成了妖委。

今天的台灣已愈來愈離譜,整個國家已亂上加亂,這不是「國妖」,什麼才是「國妖」!














蘋論:馬政府瀕臨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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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要刪經建會主委管中閔的年終獎金,管中閔宣稱:「我做爺們的,怎會在乎這些錢?」立法院要檢察總長黃世銘來備詢,黃世銘說來立法院也是被羞辱;索性就不來了。官員如此言語張狂、行徑傲慢,視立院如無物,顯示馬政府的內部治理已經瀕臨失控的地步了。

主委差事當雞肋

經濟成長率預測是一切經濟手段的根本,馬政府從年初的3.67%到八月改為2.31%,上周又下修到1.74%,下修幅度驚人,這顯示馬政府的經濟指標判斷完全失準,負責經建計劃的經建會豈能一切推給國際經濟景氣?立委以此質疑經建會主委更屬合情合理。
管中閔當然可以隨時走人,反正當初是馬英九求他來的,現在主委沒得做,還可以回任中研院當院士。但管中閔是主管經濟建設計劃的廟堂高官,如此傲慢 的口吻顯示管中閔根本沒把這工作當回事,甚而把自己的差事當雞肋;這種心態,對工作毫無敬謹之心,更遑論他會有人飢己飢、視民如親的同理心了。

總長變縮頭烏龜

黃世銘濫權監聽、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介入馬王政爭,身為檢察總長,上述任何一種罪責,都可讓他下台不止一次。
黃既然敢自恃檢察總長擁有任期保障,力抗檢方起訴的決定,豈不敢前赴立法院議場將是非曲直辯論清楚;黃宣稱不願被羞辱,在家當縮頭烏龜,這樣的總長還有什麼面目領導摘奸發伏的檢察體系?

不計毀譽做自己

最 離譜的還是黃世銘的頂頭上司、法務部長羅瑩雪竟公開宣稱:「有勸黃世銘來,但他不肯來。」這顯示連羅瑩雪都管不了黃世銘,羅指揮不了黃世銘,那這位檢察總 長聽誰的呢?還是繼續好官我自為之?這樣的荒謬劇活生生在立法院上演,被剝奪質詢權的立委,如果不把特偵組的預算全刪了,那乾脆把自己廢了吧。
從管中閔屢次輕蔑傲慢的發言,到黃世銘厚顏龜縮的為官之道,如果再加上文化部長龍應台巧笑盈盈的失火論,以及環保署長沈世宏公開與環保團體對幹,都顯示馬政府官員在民調士氣低迷的情況下,已經不計毀譽地「做自己」。這不是官員失言,而是閣員真話,想到這,竟讓人背脊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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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彈劾未過 10監委曝光

親王建煊派被指作梗 綠:應記名投票















監察院上周未通過黃世銘彈劾案,引發外界非議,出席十監委名單終曝光。資料照片

【吳 家翔、李英婷、林修卉╱台北報導】監察院上周四以五比五票數,未通過檢察總長黃世銘彈劾案,引發非議,院內更是議論紛紛。出席彈劾審查會的十名監委名單終 於曝光,至於誰投反對票,由於審查會採不記名投票,連監委私下都相互探詢,被點名人士都以《監察法》規定當擋箭牌,堅持不能洩露。
據透露,上周四出席者除了由監委洪昭男當會議主席外,另九名與會監委有李炳南、沈美真、尹祚芊、陳永祥、趙昌平、錢林慧君、劉興善、杜善良與李復甸。
據轉述,當天李復甸、沈美真、趙昌平、錢林慧君與尹祚芊五人輪流發言,有人詢問特偵組傳喚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有無說明案由?是被告還是證人?有人 認為黃世銘是依法向總統報告。也有人質疑報告中對林秀濤等人過於袒護,建議刪除。據指出,洪昭男、劉興善、杜善良、李炳南與陳永祥五人從頭到尾沒發言。

監委私下也好奇

投票贊成彈劾的不具名監委說,黃世銘的偵察方式違法明確,且向總統與行政院長洩密,違失嚴重,當然該彈劾。
誰反對彈劾,監委也私下好奇探詢,得到的可能反對名單包括沈美真、李炳南、陳永祥與尹祚芊,另一人有兩版本,認為不是劉興善就是洪昭男。熟悉監院生態人士指出,沈美真、李炳南與陳永祥除與監察院長王建煊較接近,這三人當初也沒連署譴責王建煊廢除監察院的聲明。
被點名可能投下反對票的監委昨紛紛表示,按《監察法》,不能就彈劾案發表意見。劉興善說,對關說與洩密案,社會有兩種聲浪,「與其懷疑哪些委員投反對票,不如思考社會有各種不同的聲音,藉監委投票反映出來。」

二次彈劾不樂觀

據悉,提案監委洪德旋與吳豐山將提二次彈劾,但熟悉監院生態人士說,扣除正副院長與選擇迴避的監委余騰芳(曾任立法院副祕書長),剩下十四名監委可出席下次彈劾審查案,「可能傾向支持彈劾案的頂多五人,相對弱勢,能否通過並不樂觀。」
監委程仁宏說,與其引發爭議,建議監院改為記名投票,讓監委接受外界檢視。陳永祥認為應維持不記名,因為記名投票容易被貼標籤。

綠籲勿淪「奸委」

藍委羅淑蕾指監委投票結果與人民期待有落差,若真的對自己決定負責,應公開說明立場。綠委陳其邁籲監委說明立場,別為官位變「奸委」,他將提案修《監察法》,監委須記名表決以示負責。

彈劾黃世銘審查會10監委

★李炳南、沈美真、尹祚芊、陳永祥、洪昭男、錢林慧君、劉興善:按規定不能對外說明
★趙昌平:就事論事與憑良知,對自己負責
★李復甸:這事情按照《刑事訴訟法》與「檢察官倫理規範」來審視
★杜善良:未聯絡上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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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監委的面 瞿海源罵王建煊像黑道老大

【吳 家翔/台北報導】監委提案彈劾檢察總長黃世銘未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瞿海源等人今到監察院陳情,提案監委洪德旋與吳豐山出面接見,瞿海源表示他要 向兩監委致敬。瞿海源抨擊監察院長王建煊近來發言不得體,王日前自比「拳王」,暗批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是「小混混」,瞿當著洪德旋與吳豐山的面砲轟王建 煊:「他是拳王嗎?他看起來反而像是黑道老大。」

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向洪德旋與吳豐山提出包括再提二次彈劾的6大訴求,瞿海源與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黃國昌兩人發言時,向洪與吳表示肯定,同時也說向兩人「致敬」。

由 於王建煊曾送花給黃世銘,且為黃抱屈說,黃因為查案的一點瑕疵,卻受到立委無盡羞辱。瞿海源表示,王建煊不應任意公開發言力挺正在接受彈劾審查的對象,王 最近談話很奇怪,且不得體,包括之前曾要立法院長王金平自動辭職,以謝黨國,還說他是拳王,柯建銘是小混混,「監察院長可講這種話嗎?他是拳王嗎?他看起 來反而像是黑道老大。」

洪德旋回應時意有所指的說,他與吳豐山雖是馬總統提名,但他確信馬英九總統提名他的時候,馬一定確知也確信:「我 一定會是一個為所應為、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監委」。洪也說,對於瞿海源與黃國昌的溢美之詞,他們不敢當,至於是否再提彈劾,他與吳豐山一定會審慎做考量, 儘速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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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法務部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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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看前天與女友服毒自盡的黑道兇殘殺手曾東雄的犯罪歷史。
-1988年犯傷害致死罪,被判刑6年,減刑為1年半,1991年元旦出獄。
-1991年6月3日,槍殺理容院老闆、槍傷王姓服務生、鄭姓警員、西餐廳老闆,一晚連犯數大案,遭判無期徒刑。
-4、5年前出獄,前年、去年再度犯下毒品與槍枝案。
-今年11月因債務糾紛,對洗車場連開5槍洩憤。
看 出問題了嗎?是誰在幫曾東雄殺人?法務部嘛!殺死人只判6年固然是法官太昏瞶,但只關1年半就出獄是怎麼回事?剛出獄半年就一晚連殺4人,1死3傷,包括 法律加重罪刑的殺警罪。終於被判無期徒刑,但4、5年前竟又出獄,上個月又開槍。法律不是規定無期徒刑至少要服刑25年才可假釋嗎?

減刑假釋一再縱放

他 的惡性如此重大,為何無期徒刑都可以早早假釋,他是法務部誰的舅公嗎?是馬友友嗎?假釋官員沒有半點責任嗎?連惡狗咬人主人都要判賠,一再縱放惡徒的法務 部和假釋官不必送辦嗎?監察院不彈劾嗎?被害人家屬為什麼不告法務部要求國賠?多少惡棍假釋後繼續性侵、搶劫、殺人,法務部都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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