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日 星期六

Maria T. Vullo 、蔡友才、徐光曦、曾銘宗、


12.3

意圖將兆豐金控資源 轉為私人利益 北檢調查,蔡友才利用兆豐金控資源及董事長地位,操控金融程序與技巧,意圖將兆豐金控及銀行資源,轉為私人利益,逐步建立屬於自己的金融王國,達其「投資銀行新教主」夢想。 北檢表示,蔡友才籌謀「鑒機資產管理公司」如經營順利,即可憑空擁有一金控公司,反之經營若有差錯,受害者為兆豐銀行,個人則毫無損失。被告蔡友才使兆豐銀行帳面上看似雖有績效與少許利息收入,然兆豐銀行短期貸款與潤華染織公司及潤泰興公司年息僅1.35%,借款期間僅177日及60日,所獲利息甚微,反使兆豐銀行承受巨大的風險與損害,北檢批評蔡友才巧取營私。 北檢表示,蔡友才的犯行,不僅重挫兆豐銀行國際形象,更損及國家財政及股東之權益,況且犯後態度不佳,求刑12年

8.30 兆豐銀紐約分行的問題還沒查清楚,
外界便批評事件發生時擔任總經理的徐光曦,
不應該「自己查自己」,
即便林全掛保證仍難擋輿論壓力,
徐光曦今日宣布請辭兆豐金所有職務,
且立刻取消舊金山行程返國靜待調查。

New York Gov. Andrew Cuomo chooses Maria Vullo to lead NYDFS 

2016.1.21
Maria T. Vullo was confirmed by the New York State Senate as Superintendent Financial Services on June 

黃國昌
金管會是路人甲,還是銀行的好兄弟?
任何仔細閱讀過紐約DFS所作「consent order」的人,大概都不會只用「內控不佳」、「輕忽法規」來形容兆豐銀行的離譜行徑,其內容措詞之嚴厲,甚為罕見。
2013-2014年間諸多嚴重違法情事,我國金管會茫然不知;現在被紐約州的金融監理機關重罰57億元。
荒謬的是,2013年11月7日,當時的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面對立委質詢國銀海外分行時,在立法院說:「對於分行業務,總行有在監控,其實金管會檢查局、銀行局也都有在監控」,進而表示,八大公股行庫當中,最有條件走出台灣、佈局亞洲的,第一名就是兆豐銀行!(見立法院公報第102卷第69期,頁357-358)
結果,同一位前金管會主委,昨天受訪時竟然說:「這是兆豐自己處理這件事情太輕忽,我是金管會主委,又沒兼任兆豐銀行的董事長或總經理,我不認為這個情況金管會有一些疏失!」
無獨有偶,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也出面喊冤:「該做的都做了」!
金管會沒有疏失,蔡友才也都做了該做的事,那這57億的罰款,難道是一場誤會?
退一萬步言,假設,兆豐這些離譜的行徑,當初是由我國金管會查出來的,請問金管會會如何處罰?
嗯,依照金管會過去數年的行情,大概新台幣200-300萬元。銀行會怕嗎?會當一回事嗎?
監理鬆散、捕獲低、罰責輕,正是金融紀律敗壞的最佳溫床!

「我不是克林伊斯威特,總有人形容我是新警長,
我就會說我從不穿馬靴。」
今年4月,巴拿馬文件大量外洩後,傅洛下令文件中被點名的銀行揭露紐約分行或員工和空殼公司所有交易,追查銀行和巴拿馬空殼公司間的關係,是「焉有不查的道理?」按傅洛形容兆豐銀控管形同「空殼」。嚴正宣告兆豐銀罔顧法令,
「DFS不會容忍公然無視反洗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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