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網路股王 F-通訊創辦人凃俊光:我能協助你打進中國
作者 Dindo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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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的新股王 F-通訊(中國通訊多媒體,以下稱為 CCMG)將於七月底上櫃,也因為來自於中國的公司在台灣成為興櫃股王而受到矚目,但事實上這間公司的前執行長以及創辦人凃俊光是道道地地的台灣人,而凃俊光也特地接受科技新報專訪,談到為什麼一間在中國成長的公司,最後會想回台灣掛牌的始末。
CCMG 創辦人凃俊光本身早期在香港發展,因生意的機會,跟中國的網路、手機發展初期公司熟悉。就如同最早看中馬雲、阿里巴巴在中國巨大潛力的未來台灣首富蔡崇信一樣。具有遠見的凃俊光英雄所見略同的採取類似蔡崇信的路途,在中國投資並且經營智慧型手機軟件的CCMG。在F-通訊取得中國的成功地位、獲利之後。也配合台灣政府吸引優良台商回台掛牌政策,他跟董事會決定要回台上市,雖然他長年在大陸工作,但腳踏實地的態度,也讓他在業界如魚得水。
「我投資公司都是自己會進去參與決策,協助該公司的規模成長。」
中國,完全不同的手機軟體市場
由於在中國做投資,因此也認識了許多在中國打拼的台灣老前輩,自然也成為往後 F-通訊能吸引許多大咖投資的重要因素。當 F-通訊送件回台的時候,是第三家申請掛牌上市的中國渠道商,正式掛牌則是以第六家渠道商,但他們的董事會組成分子則都是久在中國的台灣人,包括曾任摩托羅拉亞太區副總裁的董事長林維鈞、前微軟大中華區營銷長吳世雄、前微軟大中華區執行長陳永正,這間公司的董事席位幾乎全是知名科技要人。
在中國,手機市場的競爭比起我們所熟知的更為激烈,由於 Google 全面退出中國的關係,Google Play 幾乎無法發揮現有的功能,許多渠道商也從功能性手機的市場異地而起,轉戰智慧型手機市場,藉由「內置」的方式進入手機,藉由廣告與常駐應用程式獲取利益。
軟體為王,渠道為后
在中國的手機品牌相當多樣化,為了能打進各品牌的手機中,渠道商必須要掌握經銷商通路,才能打入中國 997 個地級市的市場,最早 CCMG 瞄準的經銷商至少 8000 家,從2012年3月開始經營智慧型手機到現在,該公司已經與超過 10,000 家經銷商合作,平均每一個地級市都掌握超過 10 家經銷商通路。
由於省、市、地級市的手機經銷商都有可能不同,渠道商就是把握所謂的「最後一哩」──也就是地級市的經銷商。因為當手機送到消費者手上時,裡面的內容也最有可能由地級市經銷商掌握,手機由經銷商送到零售商手上,利用寄賣的方式結算手機的銷售,因此渠道商主要都是與經銷商合作,讓經銷商可以刷手機,並送到零售商販售,最後轉到消費者手上,每支手機最後只會有一個渠道商可以內置,因此渠道商之間的競爭也是相當激烈。
凃俊光:「其實一個手機要轉到消費者手上,平均可能要刷個七到八次。」
#187558974 / gettyimages.com
一次一次的刷機都會把之前渠道商的內容給蓋掉,因此最後一哩的掌握度相當重要,手機必須要開機通話滿 20 分鐘或手機連續開機六小時後,這支手機的擁有者才能夠算是活躍用戶,目前該公司已經有接近 6 千萬名活躍用戶。
凃俊光也特別提到,相較之下 Lenovo 跟小米算是比較難打入的手機,而中興與華為的手機則較為容易。目前以該公司來說,出貨比例約是智慧型手機七成、功能性手機佔三成,但由於智慧型手機比起功能性手機來說,汰舊換新率更高,因此大陸整體的手機用戶來說,目前還是呈現智慧型手機與功能性手機五五波的態勢。
中國渠道商兩大利益:遊戲與廣告
100多間公司在該公司自有的 App Store,遊戲收益最高,佔有該公司營收接近 7 成,內建百度、地圖與輸入法,一隻手機就可以獲得人民幣 3 塊 5 左右,而中國人民在使用手機的習慣上也逐漸學聰明,他們比較能接受百度、淘寶等較大品牌的網路服務公司,但如果是亂塞一些小廠的遊戲服務,他們很快就會自行移除或刪掉,而且也會對他們的服務反感。
渠道商的獲利模式主要來自於兩大區塊:廣告與應用程式下載付費。
目前在 CCMG 透過一些內建程式經營應用程式廣告推送,目前約有 100 多間應用程式公司與 CCMG 合作,每當一支使用 CCMG 服務的手機,除了下載應用程式會付推廣費以外,還會在手機內裝一些預設的程式與應用,而這些應用的廠商也會付費給 CCMG 做為「上架」的費用。
為了能夠讓這些程式的效益最大化,CCMG 也不會隨意在手機上放置應用程式,而會調整預設的程式內容,例如高階手機的使用者大都會習慣百度搜尋、地圖等預設使用的程式,就算預設一些他們不習慣的應用程式在裡面,他們也會立即刪除或更換;而白牌手機的使用者則是較為喜愛遊戲,因此白牌手機的預設程式也會以遊戲為主,但遊戲的收入最高。
另一種方式則是廣告付費,這些已經採用 CCMG 服務的手機,將會依照使用者的習慣推不同應用程式的廣告,比如喜歡玩戰略遊戲的,就會推戰略遊戲的廣告給你;喜歡使用交友軟體的,他可能會推一些「我愛紅娘」之類的軟體給你等等,依照軟體的使用狀況,就會推送不同的廣告,只要使用者點擊了這些廣告並下載,CCMG 就可以從中抽成。
目前該公司每天平均會推送 600 萬則廣告,從廣告中下載一款應用程式,就可以獲得 3 到 8 元人民幣的利潤。
渠道商因稜鏡事件而獲利
原本渠道商是在中國崛起的行業,主要是因應中國沒有 Google Play 的缺憾,但在稜鏡事件後,許多國家包括俄羅斯、巴西、印度等國家都會擔心 Google 也成為美國的幫兇,因此這些國家也開始有類似渠道商的需求,盡量減少使用 Google 的服務;而 CCMG 也看準這個商機在東南亞布局,目前該公司在東南亞的總出貨量約是 460 萬台手機左右。
「一支手機我們會付 20 元,讓我們的服務可以內建進手機中,就是希望未來他們能讓我們賺的比 20 元還要多。」
圖片來源:Bfishadow Flickr CC 2.0
凃俊光也特別提到,現在在 FaceBook 中推廣遊戲,每進入一個玩家,FB 就最高可以跟廠商收 7 塊錢美金,而根據該公司本身的研究,開發一個台灣客戶約要 100 塊錢台幣,而開發一個中國的客戶去年平均只需要 3 塊多人民幣,但今年卻暴漲到 10 塊人民幣左右,目前中國在手機安裝遊戲應用程式的人,每 1,000 個人約有 3 到 4 個人付費,而每一個付費用戶平均花的錢約在 120 人民幣左右,靠這種方式可以概略估算出這個遊戲大概的收入,也可以知道在中國花多少廣告費才划得來。
凃俊光:希望能回來協助台灣廠商
這些商業模式的規模之發達,在台灣是很少人能夠想像或窺見的,在台灣因為各種因素,許多有能力的年輕人雖然出走到了國外,但更多的年輕人才能是被埋沒的。台灣的硬體代工全球知名,但無線網際網路產業相較之下卻極為弱勢,因此凃俊光才會找林維鈞、吳世雄、陳永正一同將 CCMG 這個品牌帶回台灣。
為了要能夠將在中國成立的公司帶回台灣,包括重組架構符合台灣法規、甚至是得放棄某些執照,才能成功回到台灣掛牌上市,這一切的辛苦,都只是希望能夠搭建一個平台,讓台灣廠商可以藉由他們的經驗教導前進大陸,打入中國的無線網際網路產業。
這也是凃俊光本人的夢想,以現在的環境來看,台灣的軟體廠商要進軍大陸並非易事,因此 CCMG 回台掛牌除了增加台灣廠商進軍中國的意願外,他也能保證自己不會去坑台灣廠商一分錢,而是以對等的情況協助台灣廠商,讓好的創意能夠在中國的龐大市場中快速發展。
延伸閱讀:
大宇董事長涂俊光:遊戲市場內容為王 掌握智財權才是一切
馮賢 賢的相片。
公共電視,道歉!
馮賢 賢
我很久不看電視,為此上網把9/01公視早安新聞找出來看。一看觸目驚心,比王家軒說的(見留言)更嚴重。
也因此,新聞所言「對美國形成壓力」,究竟是誰的觀點,並無交代。
選擇這個「中共大外宣」式的新聞作為當日頭條,#所有畫面都是中共敘事,旁白也不遑多讓,相當不可思議。
以當天新聞內容來看,印尼暴動更重要吧?台灣不是有不少企業在印尼設廠,印尼動亂對台灣直接的影響不如習近平的一場外交秀?
我若是編輯,頭條會是印尼這條新聞。
誠如王家軒指出的,印尼暴動新聞的編寫非常奇怪。竟然是總統府發言人向中國致歉的講話在先,總統針對暴動的發言在後。
實際上,總統講話被剪輯進來的內容,最後一句是「海外出訪暫停」。公視編譯只要在這句話之後說明,印尼總統因此無法出訪中國,畫面壓總統府發言人的相關講話即可,連原音都可以不用。
把印尼向中國道歉拉到印尼總統講話的前面,在新聞專業上,怎麼也不通。
這樣的新聞處理現在是公視新聞的常態嗎?
編輯審稿的把關功能還在嗎?
另外一則被批評的新聞,是介紹曾參與烏俄戰爭的俄羅斯官兵,對俄羅斯兒童做軍事訓練,包括丟手榴彈等,以「培養他們的愛國心」。其中一位受訪的兒童說,他為什麼會參加,是因為他未來想從軍。
這則報導很長,內容完全是「俄羅斯帝國大外宣」,很巧妙地 #美化俄羅斯對烏克蘭的侵略。令人驚駭。
這一天的公視新聞,也以「新聞重點」方式播報前AIT處長孫曉雅出任美軍歐洲司令部文職副司令。但是主播唸完只有十幾個字的標題後,就什麼都沒有了。
這則新聞背後的意涵,對台灣不重要?孫曉雅的背景,出任新職的意義,不能著墨一下嗎?
所有的新聞選稿和撰稿方式,背後都有觀點。公視可以說明現在的新聞編輯政策是什麼嗎?上述幾則國際新聞報導方式符合公視新聞製播準則嗎?
請不要以人力不足、時間太趕為藉口。沒有任何新聞單位可以在選材、內容取捨和編排上犯不該犯的錯,而以非戰之罪來開脫。
作為公視新聞的創辦者及首任製作人,我的痛心難以形容。
WWWWW
針對昨日我的貼文,公視回應貼在最下面,請大家參考。
我的回應:
1、公視的回應說了等於沒說。
3、公視新聞部的記者、製作人、主編、採訪組長、副理、經理、負責督導新聞部的副總、總經理等該負相關責任的人都不必回應外界對新聞處理不當的質疑,只要丟給不痛不癢的外部機制處理就好,這是 #舉世絕無僅有的新聞免責制度。
新聞出身的現任公視董事長和總經理不覺得荒謬嗎?怎麼好意思大聲說出來?
4、 #放棄內部專業對話、放棄內部專業培訓、從上到下推卸重重把關責任、任由專業、紀律和榮譽感敗壞,這才是公視新聞爛掉的原因。
5、 不要把閱聽人當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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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網 PNN
社群媒體有貼文對9月1日「公視早安新聞」提出看法,目前完整的「公視早安新聞」都仍在YouTube頻道上,可供各界審視。
公視新聞部表示,各節新聞的製作團隊,力求根據多方資訊製作客觀內容。這幾則新聞取材自外電報導,來源皆有所本,製作初心並無特定立場。
不過,針對外部意見,我們都會細部審視,並交由新聞部之外的獨立自律機制處理。
WWWWW
灑優拉娜! 公共電視
今天收到律師轉來法院的「調解筆錄」,我與公視的官司終於結束了。
這是我告公視的第二個官司,「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此案一審公視敗訴,第5屆董事長邵玉銘提出上訴,跟我繼續對峙。
二審開始後,法官問我們是否願意調解?
我說ok。是公視從未展現誠意和解,不是我想訴訟。
我為了公視回台灣至今22年,絕大多數時間都在推動公共廣電發展,包括公視法幾個關鍵條文,如保障新聞專業自主、降低預算逐年遞減的幅度以免公視財務過於困窘,都在我的極力遊說下促成。我告公視幹嘛?
2010年9月18日,我被公視董事會違法解聘。9月25日晚上,行政部主管在陳勝福指使下趁我下班偷偷換掉我的門鎖。如果解聘我是正當的,何必偷偷摸摸換門鎖?全世界公共電視,好像還沒有人鬧過這樣的笑話。
如果我不適任,2010年公視誇耀的輝煌成績,莫非是那被董事會黃袍加身變成代理總經理的行政部主管的功勞?
我告公視的第一個官司,「確認總經理職務存在」,公視敗訴定讞,被法院判定解聘違法,至今尚未道歉。
第二個官司,從各種跡象來看,應該也可勝訴。我為何要跟公視和解?
這兩個官司進行的時間,已經將近四年,比我擔任總經理的整整1000天還要長,實屬荒謬。我不是以打官司為樂的人,今年年初起,心裡一直盼望訴訟趕快結束,讓這塊烏雲離開我的天空。
我同時也勉強自己做一件我認為該做的事,就是,放棄第二次勝訴的爽快感覺。畢竟,公視被政治黑手糟蹋後陷入比我推動改革前更大的困境,還有不少同事和好友在裡面過的非常不開心,我有什麼好高興的呢?
所以,向大家報告:官司結束了,公視跟我「和解」了...
但是,公視還欠我一個道歉。這不是法律問題,這是公視的道德問題。
如果他們仍然不道歉,嗯...
我只好自力救濟囉...
2012年6月5日,馮賢賢遭違法解職一案,臺灣高等法院判公視敗訴確定,人事調整案因明顯違反《公視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如開會人數不足)而屬無效[6]。馮賢賢表示,由這項判決顯見自陳勝福擔任公視代理董事長後,董事會開會人數都處於不足狀態,相關決議均屬違法。第四屆董事會任期應於2010年12月3日結束,卻長期未改選,關鍵在於政黨輪替後,中國國民黨想調整公視人事,2009年新聞局就試圖透過增補新董事,藉以撤換當時董事長鄭同僚,兩派頻頻出現各種假處分,公視董事會因而空轉三年多。[8]
馮賢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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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ok。是公視從未展現誠意和解,不是我想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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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適任,2010年公視誇耀的輝煌成績,莫非是那被董事會黃袍加身變成代理總經理的行政部主管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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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官司,從各種跡象來看,應該也可勝訴。我為何要跟公視和解?
這兩個官司進行的時間,已經將近四年,比我擔任總經理的整整1000天還要長,實屬荒謬。我不是以打官司為樂的人,今年年初起,心裡一直盼望訴訟趕快結束,讓這塊烏雲離開我的天空。
我同時也勉強自己做一件我認為該做的事,就是,放棄第二次勝訴的爽快感覺。畢竟,公視被政治黑手糟蹋後陷入比我推動改革前更大的困境,還有不少同事和好友在裡面過的非常不開心,我有什麼好高興的呢?
所以,向大家報告:官司結束了,公視跟我「和解」了...
但是,公視還欠我一個道歉。這不是法律問題,這是公視的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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