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 星期二

王令麟:脫罪。賄賂獄吏,王又曾,吳祚欽


涉掏空亞太百億 王令麟脫罪

自稱「細姨的孩子」檢難證明與王又曾共謀

 
王令麟被控擔任立委時推動《公司法》修法,放寬非公開發行公司私募公司債,當時外界稱為「王令麟條款」,而王令麟父親王又曾,則藉此讓力霸集團旗下紙上公司,以公司債掏空亞太電信逾百億;因台北地院先前審理力霸東森掏空案漏未審理此部分王令麟有無背信罪嫌,高院發函要求「補充判決」,繼續審理。
王令麟則抗辯,立院修法非他一人能決定,上月辯論終結時更哽咽自稱「細姨的孩子」、「沒選擇父親的權利」,否認犯案。北院昨判決,指檢方起訴就未認定王令麟共同掏空亞太,且修法草案通過立院兩個委員會審查,再經朝野協商,非王可主導。此外,修正案2001年10月三讀通過,王又曾等人隔年4月起掏空亞太,檢方無法證明王令麟有共謀,判無罪。但此案檢方可上訴。





蘋論:王令麟賄賂獄吏


 
馬總統信誓旦旦要廉政肅貪,結果越肅越貪,連管理監獄的官員都收紅包,馬塑造的清廉政治形象終告破產。馬若連清廉政府都失敗,政績還剩下什麼?
涉嫌貪污的獄吏階級最高的是綠島監獄典獄長蘇清俊,次高的是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蘇在北監任副典獄長時,涉嫌包庇王令麟及黑道大哥,放水夾帶違禁品,違規面見,讓王令麟在監獄中遙控企業,繼續當董事長。據估計,約有10人對蘇、趙行賄,合計不法所得上看百萬元。此外,全國共有19獄政公務員遭到傳訊,本案屬於結構性集團犯罪,可以看出貪污的春風吹開了官員們的心房,正是春城無處不飛花。
檢調質疑,王令麟服刑期間透過白手套在外幫王打點,蘇清俊排除萬難給王放水。蘇也對服刑的黑道大哥按件計酬,當起大哥的傳令兵,只要大哥開口,蘇使命必達,大開方便之門。台灣獄吏的貪污面貌十分醜陋,曾幫死刑犯蘇俊模以中耳炎為理由送到醫院與女友性交,看守所官員在外把風,有如太監,丟盡台灣官員的顏面。
有錢賄賂獄吏的可以抽菸、喝酒、有充氣娃娃、看A片、有手機、家電、傳話給家屬(一次要價2到3萬元)、檳榔、會客菜藏現金等。台灣吏治壞到什麼程度由此可知。理論上,獄吏每天看到罪犯入獄,應該深有警惕,結果完全不怕,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膽大妄為莫此為甚。 

肅貪英雄們加油

傳統上,中國幾千年來入獄者不管是真兇還是冤枉,都要奉上銀子打點獄吏,否則日子可難過了;即使被砍頭處死,也要先給劊子手紅包,讓死囚死得痛快。有這偉大的傳統文化,獄吏會認為索賄或收賄是理所當然,不值得大驚小怪。以前傳統上醫生開刀要收紅包,後來硬是改掉;獄吏為什麼改不掉﹖
還有,廉政署在幹什麼?這次的獄官貪污案又不是廉政署的功績。馬政府的貪污案已經超過扁時代。沒關係,肅貪一定要揭開蓋子,為了廉政或選舉而摀蓋子,反而不好。加油,肅貪英雄們。 

落跑12年半// 吳祚欽掏空百億 逃過追訴

新巨群前負責人吳祚欽(中)1998年爆發違約交割案,捅下百億元大樓子,犯案後潛逃出境,被法院通緝12年半,追訴權時效只到今年12月21日。圖為新巨群當年推建案照片。 (資料照)
躲一個月 價值6千多萬元
〔記 者侯柏青/台北報導〕一九九八年爆發違約交割案,捅下百億元大樓子的新巨群集團負責人吳祚欽,犯案後跟親信陳德福、劉水金相繼潛逃出境,三人遭法院通緝長 達十二年半,吳祚欽也列名調查局十大通緝要犯。台北地院算出,追訴權時效只到今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日前判決三人免訴、逃過牢獄之災。
以違反證交法法定追訴權期限為十二年半來計算,吳祚欽涉案金額近百億元,不計利息、除上一百五十個月,等於躲一個月就價值六千六百六十六萬餘元。
逃過追訴權時效 不乏名人
其 實,因逃過追訴權時效而躲過牢獄之災的案例不在少數。涉及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補償弊案的前立委何智輝妻子王素筠,逃亡十多年,日前獲判免訴;涉及華隆案 的華隆公司董事長翁有銘,當年棄保潛逃國外,遭法院通緝多年後,因超過十二年半的時效,北院也判他免訴,不必負擔刑責。
還有債留台灣的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與妻子林富美,被控在一九九二到一九九五年間挪用旗下東華開發八億多元,遭起訴背信,因背信罪已過追訴時效,在前年初此案也經台北法院判決兩人免訴。但陳由豪還有他案在身,依然遭通緝中。
在 業界人稱「胖子」的吳祚欽,是新巨群集團的前任負責人,一九九七年以前在股市叱吒風雲,旗下原本有新巨群、宇舜建設、光泉營造等多家公司。但他為增加獲 利,利用「借殼上市」等方式取得亞瑟、台芳及普大等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權,大量炒作亞瑟、台芳、普大、中鋼構和聚亨等股票。
吳當年說不會逃 隔月潛逃
一九九八年時,該集團爆發嚴重的鉅額違約交割案件,害得相關股票無量下跌,股民及證券商哀鴻遍野,檢調介入追查後,查出吳祚欽等人還挪用公司增資款項。
吳 祚欽在當年十一月四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新巨群是被股市謠言中傷,另外轉投資中央票券造成周轉失靈,他飆淚強調「我絕對不會逃避一切民刑事的責任」。但一個 月後他就落跑,疑與親信陳德福、劉水金偷渡潛逃至中國,再輾轉到加拿大躲藏,外界傳聞當時公司及他個人的負債逾百億元。
檢方依「證券交易法」等罪名起訴吳祚欽等人,台北地院在二千年八月發布通緝,吳祚欽還被列為調查局十大通緝要犯。不過,他所犯的罪名,不是已經停止處罰,就是追訴權時效已經消滅,北院日前判決免訴,若法院未算錯時間或適用罪名錯誤,吳祚欽等人就可逃過牢獄之災。 )



  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因力霸掏空案偽造文書,遭判刑一年,由於他之前已羈押三百四十五天,僅在台北監獄服刑廿天,昨上午九時許出獄(見圖,陳麒全攝);他穿著白色POLO衫、長褲步出北監,簡單對媒體表示,帶著悔改和承受的心,未來將努力工作,代父還債,彌補社會。
     王令麟上月廿九日入監服刑,昨上午九時許他提著兩個紙袋,衣著簡便走出監所側門,獨自走了十幾公尺,才由司機駕駛黑色休旅車接走。
     王令麟只帶一本聖經入獄,他說以靈修的心態入監補滿刑期。當時他曾說「為父贖罪」,昨則表示,每個人解讀不同,但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出獄後會努力處理父親王又曾的債務,彌補社會,能做的盡量都做。
     王令麟因力霸、嘉食化假投資及友聯不動產假買賣等案,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他曾喊冤,未出席董事會,父親王又曾要求簽名,他就簽名,豈料就被定罪。王的好友台北巿商業會副理事長王應傑就說過,大家應記取教訓,不要在未出席的股東會,簽字代表出席。
     雖然剛出獄,但王令麟另涉台開遠倉購地案,高院六月底更一審判他十一個月徒刑;但高檢署又以部分判決理由認事用法不當,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所以王令麟暫時不用再入監。
     高院合議庭昨日下午也就王令麟聲請退還保釋金三點五億,依其判刑與服刑比例核算,裁定退還四百零七萬元。王或檢察官如果不滿意,還可抗告到第三審。中國時報【胡欣男、馮郁容/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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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 國民黨的最大皮條客 
跟陳水扁總統出訪灑錢的銀行騙客

 其四房子女中來不及做完美切割的 多官司纏身

旗下有紡織、流通、媒體金融保險飯店食品百貨水泥、建設、房仲等產業,是台灣知名的企業家,亦於1990年代2000年代間多年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常委2000年政黨輪替之後,曾受陳水扁總統聘為國策顧問王又曾-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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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1927年3月5日-),台灣重大通緝犯,籍貫湖南長沙,曾是台灣力霸集團的董事長、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榮譽理事長、。



 力霸掏空案/王又曾美國逍遙 么兒王令興入獄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國內史上最大經濟犯罪力霸掏空弊案,高等法院日前依背信罪,判決前力霸總裁 王又曾的小兒子王令興2年有期徒刑定讞,台北地檢署原訂昨天上午10點傳訊王令興到案,但他要求改到下午2點報到,卻又一度未現身,檢方差點以為羅福助潛 逃事件又要重演,結果這名一度是王家最有身價的黃金單身漢理了個大光頭出現,讓檢方頗為訝異,所幸順利發監,讓王令興成為力霸案首位入獄服刑的王家人。
理光頭 改下午報到
王 令興原本上午就要向北檢報到,但他突然向檢方表示想去看外公,將改到下午報到,不過,檢方等到2點15分都沒看到人,一度擔心是否人跑了,正當檢方在思考 下一步作為時,王令興穿著白色T-Shirt,在妻子及幾名友人陪同下,提著一只裝著幾件內衣褲及上衣的簡單行李現身,而且還主動先剃了個大光頭,差點讓 檢方認不出來。
檢方立即安排開庭,王令興的態度相當平靜且乾脆,對於法院判決,全都沒有意見,不但沒有喊冤,也沒有提出要聲請非常上訴,由於王令興報到時間已錯過赴台北監獄的囚車,因此,由法警將他戴上手銬,先行將他送到台北看守所執行,下週才會轉到北監。
據 了解,王令興是逃亡美國、已遭通緝的王又曾和王金世英所生,1975年出生的他,12歲就被送到美國讀書,不但取得美國柏克萊大學經濟系學位,還擁有美國 護照,王令興返台後,擔任過亞太線上網路娛樂事業群協理、東森寬頻電信投資事業處經理,一度還是王家最有身價的單身漢,他在7年前低調娶妻,有別於父親和 哥哥王令麟,王令興不愛演藝圈女星,嬌妻是愛情長跑多年的事業夥伴。
王令興後來轉任翊豐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後,檢調在偵辦力霸弊案發現,中華商銀涉嫌賤賣30多億元的不良債權給翊豐公司,讓中華商銀至少損失4790萬元,檢方認定涉及背信,訊後500萬元交保。
北 檢在2007年3月起訴力霸案,被告包括王又曾與其妻子、7名子女、親友、幹部共107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分別被檢方求處30年及28年重刑,併科 罰金17億1千萬和7億1千萬元,犯罪金額約新台幣731億元,境管人數93人,羈押人數11人,檢調動員4292人次,創多項國內司法史紀錄。
高 院去年底宣判,除王令興被判刑2年外,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由一審18年徒刑,改判5年8月;王又曾的胞弟王事展被判8年6月徒刑;王又曾二房陳佩芳被判 2年徒刑、緩刑4年;王又曾子女王令楣8年徒刑、王令台8年徒刑、王令僑5年6月徒刑、王令一12年徒刑、王令可1年徒刑、緩刑2年、另需向國庫支付 200萬元;檢方說,王家子女僅有王令興及王令可官司全部確定。
王令麟 每天到警局
值得一提的是,王令麟被羈押長達321 天,在2008年5月才以3億5000萬元天價交保,但他重獲自由264天後,台北地院又接獲情資,指王令麟計畫從澎湖偷渡出境,又將王令麟收押22天, 後來證實情資烏龍,王令麟才獲釋,總計王令麟2次羈押共343天,目前每天都須向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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