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9日 星期三

陳水扁 Chen Shui-bian

陳水扁(1950年10月12日[b]),臺南市官田人,生於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縣官田鄉西莊村(今臺南市官田區西莊里),律師出身,民主進步黨籍政治人物。曾任海商法律師、中華民國第十、十一任總統(2000年-2008年)。歷任民主進步黨第十屆主席民主進步黨第十一屆主席臺北市議會議員立法委員臺北市市長中華民國總統等職。由於涉及貪污而被判刑20年,三審定讞發監執行,2015年1月5日核准暫時出獄,進行保外就醫。[3][4]2015年8月3日第4次延長保外就醫至11月4日止。
陳水扁競選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擊敗包括無黨籍參選人宋楚瑜,國民黨連戰等人,當選為行憲後首次政黨輪替的直接民選總統,結束了中國國民黨臺灣55年的長期執政;2004年3月20日總統大選,僅以0.2%差距獲得連任。三一九槍擊事件(簡稱三一九事件)是發生在2004年3月19日下午,對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和副總統的陳水扁與呂秀蓮的槍擊事件。事件經美籍刑事專家李昌鈺等協助調查,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刑事警察局結案,認定該事件的嫌犯為已自殺身亡的陳義雄(1941年5月11日-2004年3月29日)。由於此事發生在2004年總統選舉的前一天,引起巨大的爭議。
陳水扁任內推動一邊一國臺灣正名運動以及臺灣入聯運動,在經貿方面則採用面向國際社會和「南向政策」的兩岸經貿架構。
2010年11月11日,龍潭購地案三審定讞,法院認定陳水扁夫婦收受臺泥辜家3億、使政府花76億購買龍潭100公頃土地並納入科學園區。陳水扁及吳淑珍各判11年徒刑,併科1.5億元罰金。成為中華民國行憲及民選總統以來第一個因為貪污入獄的總統(99年臺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另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禮遇全數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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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東泉12月5日 23:19 ·

陳水扁一上任自動減薪一半(這可不是政見),八年他少領 4000 萬。
奉天專案一年孳息一億,八年八億,總統可自由使用,不受任何規範,他取消專案、繳回國庫。
選票補助一票30元,兩次總統大選,共得三億多,全數給民進黨中央黨部。
八年任期,募款政治獻金贊助黨內及友黨同志大小選舉,約 14 億。
侵占機密案,2014年8月29日,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全案簽結。
海外洗錢案,2014年8月06日,特偵組查無不法實據,全案簽結。
教唆幕僚偽證案,2012年08月18日高院改判,逆轉改判扁無罪。
國務機要費案,2011年8月26日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機密外交案,2011年4月28日駁回上訴,無罪定讞。
南港展覽館案,2010年11月11日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唯一被定讞入罪的「龍潭案」,涉案人辜仲諒委託律師兩度公開承認當年作「偽證」,但法官不採信。而且此案是因為"實質影響力"說而判刑,相反林益世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因「無影響力」而不適用此條 (林當時為國民黨大黨鞭,你認為他有沒有影響力呢…??)
停審中的二次金改案,涉案人杜麗萍說特偵組要她作違心證詞,否則要羈押她,她甚至害怕而企圖自殺….。
(以上是公開已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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