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1950年10月12日-[b]),臺南市官田人,生於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縣官田鄉西莊村(今臺南市官田區西莊里),律師出身,民主進步黨籍政治人物。曾任海商法律師、中華民國第十、十一任總統(2000年-2008年)。歷任民主進步黨第十屆主席、民主進步黨第十一屆主席、臺北市議會議員、立法委員、臺北市市長、中華民國總統等職。由於涉及貪污而被判刑20年,三審定讞發監執行,2015年1月5日核准暫時出獄,進行保外就醫。[3][4]2015年8月3日第4次延長保外就醫至11月4日止。
陳水扁競選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擊敗包括無黨籍參選人宋楚瑜,國民黨連戰等人,當選為行憲後首次政黨輪替的直接民選總統,結束了中國國民黨在臺灣55年的長期執政;2004年3月20日總統大選,僅以0.2%差距獲得連任。三一九槍擊事件(簡稱三一九事件)是發生在2004年3月19日下午,對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和副總統的陳水扁與呂秀蓮的槍擊事件。事件經美籍刑事專家李昌鈺等協助調查,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刑事警察局結案,認定該事件的嫌犯為已自殺身亡的陳義雄(1941年5月11日-2004年3月29日)。由於此事發生在2004年總統選舉的前一天,引起巨大的爭議。
2010年11月11日,龍潭購地案三審定讞,法院認定陳水扁夫婦收受臺泥辜家3億、使政府花76億購買龍潭100公頃土地並納入科學園區。陳水扁及吳淑珍各判11年徒刑,併科1.5億元罰金。成為中華民國行憲及民選總統以來第一個因為貪污入獄的總統(99年臺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另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禮遇全數撤除。
蔡東泉12月5日 23:19 ·
陳水扁一上任自動減薪一半(這可不是政見),八年他少領 4000 萬。
奉天專案一年孳息一億,八年八億,總統可自由使用,不受任何規範,他取消專案、繳回國庫。
選票補助一票30元,兩次總統大選,共得三億多,全數給民進黨中央黨部。
八年任期,募款政治獻金贊助黨內及友黨同志大小選舉,約 14 億。
侵占機密案,2014年8月29日,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全案簽結。
海外洗錢案,2014年8月06日,特偵組查無不法實據,全案簽結。
教唆幕僚偽證案,2012年08月18日高院改判,逆轉改判扁無罪。
國務機要費案,2011年8月26日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機密外交案,2011年4月28日駁回上訴,無罪定讞。
南港展覽館案,2010年11月11日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唯一被定讞入罪的「龍潭案」,涉案人辜仲諒委託律師兩度公開承認當年作「偽證」,但法官不採信。而且此案是因為"實質影響力"說而判刑,相反林益世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因「無影響力」而不適用此條 (林當時為國民黨大黨鞭,你認為他有沒有影響力呢…??)
停審中的二次金改案,涉案人杜麗萍說特偵組要她作違心證詞,否則要羈押她,她甚至害怕而企圖自殺….。
(以上是公開已知資訊)
陳水扁一上任自動減薪一半(這可不是政見),八年他少領 4000 萬。
奉天專案一年孳息一億,八年八億,總統可自由使用,不受任何規範,他取消專案、繳回國庫。
選票補助一票30元,兩次總統大選,共得三億多,全數給民進黨中央黨部。
八年任期,募款政治獻金贊助黨內及友黨同志大小選舉,約 14 億。
侵占機密案,2014年8月29日,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全案簽結。
海外洗錢案,2014年8月06日,特偵組查無不法實據,全案簽結。
教唆幕僚偽證案,2012年08月18日高院改判,逆轉改判扁無罪。
國務機要費案,2011年8月26日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機密外交案,2011年4月28日駁回上訴,無罪定讞。
南港展覽館案,2010年11月11日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唯一被定讞入罪的「龍潭案」,涉案人辜仲諒委託律師兩度公開承認當年作「偽證」,但法官不採信。而且此案是因為"實質影響力"說而判刑,相反林益世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因「無影響力」而不適用此條 (林當時為國民黨大黨鞭,你認為他有沒有影響力呢…??)
停審中的二次金改案,涉案人杜麗萍說特偵組要她作違心證詞,否則要羈押她,她甚至害怕而企圖自殺….。
(以上是公開已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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