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即時另一名被列為人頭助理的涉案情節,就更難釋疑了!該名助理是張俊傑的其中一名女兒,她長期都在國外,不僅不在高金的立委辦公室上班,也無法舉證有協助她處理立委相關事務,但每個月仍支領助理薪水
① 張俊傑逃亡縝密到像「接力賽」——才進出公廁,電子手環就有人幫他剪斷,這人還剛好有「偷渡中國」的逃亡經驗。載他逃亡的陌生司機,竟然是「微信」收到訊息才去載人。
② 高金素梅心腹張俊傑,連電子手環都不是自己剪的。檢警一路追監視器,發現張俊傑逃亡前,在大安森林公園跟另一名男子碰頭。
兩人一起走進公廁,再出來的時候,張俊傑手上的電子監控設備已經被破壞。
這位神秘男子身分曝光,他叫「陳威達」。
③ 糟糕的是,陳威達也跑了。
北檢正式對他發布通緝,他跟張俊傑的護照也被註銷。
④ 其實,陳威達不是第一次逃亡了。
2013 年,陳威達就涉嫌在立法院附近開槍。案發後,他竟然冒用別人的身分,先從高雄搭飛機到金門,再從金門偷渡到中國,一路躲到上海。
他整整逃了兩年,直到 2015 年,才被上海公安逮捕,押回台灣。
也就是說,光是幫張俊傑剪斷手環的人,自己就有「犯罪後偷渡中國」的逃亡經驗。
⑤ 張俊傑接下來的逃亡,簡直可以說是「一棒接一棒」——張俊傑逃到台南後,新角色「潘信義」出現,他說自己是接獲「台南道友請託」,開著租來的車,把張俊傑載走。
潘信義的路線很離奇,往北折返回雲林,在雲林把張俊傑交給下一棒。
⑥ 下一棒叫「陳俊翰」。陳俊翰開的是「豪華商務車」,一路又把張俊傑往南載到高雄岡山。
陳俊翰只負責開車,這台豪華商務車也不是他的,車主是另一位叫「陳彥安」的男子。
檢方迅速訊問車主陳彥安,陳彥安說只是把車借給開車的陳俊翰,代價是收一萬元,他自己是完全不知道要載的乘客是誰。
檢調問陳俊翰,他也根本不知道自己載的人是誰,他說自己是收到「微信」的訊息才去載人。
⑦ 檢警研判,原本陳俊翰應該是「最後一站」,打算直接讓張俊傑在高雄漁港偷渡。
沒想到,海巡和檢調布下天羅地網,海岸線查緝太嚴,偷渡不成,張俊傑只好戴著帽子,先低調住進高雄鼓山的五星級「H2O 水京棧國際酒店」。
這家飯店實在很高級,媒體披露,張俊傑躲進飯店後,還到泳池酒吧休息。隔天一覺醒來,竟然還去飯店餐廳吃早餐,餐點是現煎菲力牛排和干貝虱目魚粥,過得有夠爽。
⑧ 今天凌晨 2 點,檢警衝到雲林古坑,拿著拘票逮到藏身在民宿的另一位嫌犯——年僅 23 歲的陳厚彰。
檢警鎖定,張俊傑在嘉義和台南亂繞時,疑似曾經被陳厚彰接手載走。
張俊傑住完五星級飯店後,又第二次被交回陳厚彰手上。
⑨ 還記得幫忙破壞手環的陳威達嗎?
檢調今天再拘提一位 48 歲女嫌陳采薰,她涉嫌開著租來的車,載運陳威達,當時車上還有潘信義——陳采薰車開一開,潘信義就把她叫下車,接手繼續載陳威達逃亡。
⑩ 至此,光追張俊傑的逃亡鏈,已經 7 人被拘提到案。
張俊傑一個人逃,背後一路有人幫忙破壞手環、開車接應,還換車製造斷點,連住進五星級酒店都有人安排。
哪個被通緝的逃亡者,可以過得這麼舒適?
如今,最關鍵的兩個人還是人間蒸發——張俊傑本人在逃,幫他破壞電子手環,又有偷渡逃亡經驗的陳威達也還在逃。
時序攤開,就看得很清楚,這絕對不是一場臨時興起的「棄保潛逃」。整條逃亡鏈綿密到像一張蜘蛛網,透著紅色滲透。
( 畫面|鏡新聞、公視、華視 )
In Xi’s Purge of the Military, a Search for Absolute Loyalty
By reaching back to Maoist tactics of “rectification,” the Chinese leader is signaling that control over the gun requires a state of perpetual cleansing.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一場會議中表示,過去一年“很不尋常、很不平凡”,並指出軍隊“在反腐敗鬥爭中經受革命性鍛造”。他稱,解放軍已“有效應對各種風險挑戰”,許多軍中人員經歷了“政治整訓”。
習近平罕見提及近期解放軍清洗行動 「在反腐敗鬥爭中經受革命性鍛造」 - BBC News 中文
bbc.com
習近平罕見提及近期解放軍清洗行動 「在反腐敗鬥爭中經受革命性鍛造」 - BBC News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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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案似乎沒那麼簡單
高金素梅:我們習近平……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0日)一早突然在臉書發文,驚爆檢調單位正搜索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據了解,全案是北檢指揮調查局發動偵查搜索,高金位在陽明山住家被搜索,檢調行動相當保密,北檢目前僅表示不便對外說明。
綠委修監聽法 猛虧李鴻源、高金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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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佳龍、高志鵬16日提出修正案,杜絕浮濫監聽。圖:林朝億/攝
新頭殼newtalk2013.10.16 林朝億/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高志鵬今(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對浮濫監聽提出6大修法方向,包括對另案監聽的限制、通聯記錄必須由法院核發等等,才不會發生特 偵組以特他第61號案「一案吃到飽」情形發生。不過,記者會裡,兩人也以內政部長李鴻源、立委高金素梅婚外情以及某情治首長疑似被監聽後發現召妓為例表 示,如果這些監聽資料落到政敵手中時,難保不會被進行政治勒索。
立委林佳龍表示,在監聽立法院曝光後,人民才發現台灣監聽浮濫。2012年各法院核發監聽票高達41,237票次,以人口換算竟是德國法院的8倍;但事後 通知受監察人的比例只有8成,國安監聽更不到5成。因此,在台灣智庫司法法制小組參照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學者建議下,針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 提出6大修正方向。
修正重點分別是:
1. 另案監聽之限制:監聽時偶然發現另案犯罪之資料,除符合關連性犯罪或通保法所列之列舉重罪原則外,不得作為證據。
2. 調取通聯記錄須由法院核發調取票:調取通聯紀錄須由法院核發調取票,並以「最重本刑3年以上之罪」為要件,排除通姦、妨害名譽等輕罪。
3. 強化事後通知義務:對監聽結束後可不通知受監察人之例外條件予以明確限縮,並加強法院審查程序及審查密度。
4. 統計公布與國會通案監督:主管機關每年定期公告申請監聽之准駁比例、案由、線路數、線路種類、法院通知與不通知比例及督察情形,相關通案數據送交立院審查後,由立院製作並公布年度報告。
5. 監聽票核發交由專庭審查:監聽票之核發,交由刑事法院設置的強制處分審查專庭負責,核票法官應迴避本案審判,確保中立。
6. 納入(準)抗告救濟:受監聽人事後可向法院提起(準)抗告,請求權利救濟或確認監察處份違法。
同時,「壹週刊」今日報導,特偵組在2007年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競選平地原住民立委時,遭檢舉疑似涉嫌賄選,因此特偵組監聽立院節費總機,並掛線高金素 梅的手機。由於當時高金素梅與現任內政部長李鴻源陷入熱戀,據了解,雙方間的通聯全被特偵組掌握。報導中也引述知情人士指出,法務部廉政署成立後,為偵辦 一名情治首長的貪瀆案件執行監聽,卻意外錄到這位首長平均3天召妓1次的醜聞,不過因為這些監聽內容與偵辦案情無關,事後都被銷毀。
對此,林佳龍、高志鵬也趁機消遣。林佳龍說,如果監聽掛線,另外知道了立委與政務官的隱私,會不會威脅立委投票行為,或對政務官進行另外一種方式的恐嚇;如果一個情治首長召妓,但卻因政爭被監聽,這資料如果落入中共手中,又是何其嚴重的事情。
而高志鵬講的更白說,「即便李鴻源與高金素梅委員沒有因為監聽內容被起訴通姦罪,李鴻源夫人也沒有去追究,但他被偷錄的錄音還是有可能被做不當的利用。或許在他們選舉時拿出來,或許是不是可以去賣給其他的媒體?」他說,這樣的事件也提醒朝野立委應該要杜絕浮濫的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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