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王如玄 (段宜康) 預告了王如玄的「健安新城」




王如玄買過「健安新城」,不是我發現的。
有位ptt鄕民(留了名字,但要求不公開),打電話來研究室,希望知道我一直在強調的周OO全名。
他後來回報查到的資料,嚇我一大跳,莫非郭冠英不是胡說八道!
我們整理一下王如玄的財產申報,和鄕民查到的訴訟資料,向大家說明如下:
1.
黃東焄在民國94年,申報了一筆在王如玄名下,註明給周OO的「購屋投資預付款」75萬元。
王如玄記者會沒有說明這一筆買的是什麼房子?
2.
93.5.13
謝惠珍和健安新城眷戶周OO簽訂房地買賣契約(閉鎖期開始前)。
94年,黃東焄申報王如玄名下,付給周OO「購屋投資預付款」。
95.4.3
謝惠珍將健安新城軍宅,簽約賣給朱姓人士,價差450萬。
95.4.28
國防部把這戶軍宅登記到周OO名下,開始5年閉鎖期。
97.1.22
朱某又將權利簽約賣給一位王姓人士。
100.8.4
閉鎖期滿,房地所有權移轉到王某名下。
王如玄的角色是什麼?
王如玄昨夜認了「健安新城」,而且買一送一,一次認了兩戶!
她的發言人說:
王如玄是周OO和謝惠珍買賣的見證人。謝惠珍和周OO簽約後,王如玄就想買過來(執行過律師業務,一轉身就變買家)。
王如玄也付了75萬當訂金,但徐巧芯說,因為別人出價高,所以沒買成。
這真是胡扯一氣!
開記者會時,「未遂軍宅」不也應該誠實說明?
謝惠珍收了王如玄75萬,如果反悔,不必加倍奉還喔?
再者,徐小姐對官司也搞錯了。
謝惠珍原來告的是原眷戶周OO,和後來登記的王某人;可不是向謝惠珍買權利的朱某人。
王如玄的朋友兼客戶兼合夥人謝惠珍,這個官司從地方法院,一路輸到最高法院;才又在103年去告了向她買權利的朱某人。
難道除了秘書,我還得兼王如玄的發言人?
至於另外向尹先生買的那一戶,又為什麼不成,有什麼故事?
當然只有當事人知道。
我們找出一件;王如玄才肯承認一件,這樣大家都很累。
到底還有沒有?
和謝惠珍另外的3筆買賣又是什麼?反正我遲早也會破案,何必遮遮掩掩呢?
王如玄自己出來講清楚啦!
大家給郭冠英拍拍手吧,預告了王如玄的「健安新城」;不過,他也沒算到,竟然是兩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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