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1日 星期五

反對服貿開放廣告服務業及印刷業 (學者與業界代表)

 反對服貿開放廣告服務業及印刷業 (學者與業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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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報導】各界連署反對服貿開放印刷出版 郝明義:文化部忽略產業鏈關係
文/蔣金、吳琬婷 圖/吳琬婷
學者與業界代表於今(12日)舉行記者會,反對服貿開放廣告服務業及印刷業,從4月9日至今已有超過1000名知識界、文化界人士加入聯署。前國策顧問郝明義先生指出,文化部長龍應台說「印刷和出版沒有關係」是「違反常識」,他比喻「印刷、發行、零售、出版」是「肩膀、胳臂、手肘、手」是產業上下游串連關係,「如果肩膀、胳臂和手肘都讓給人家了,還能說手沒被碰嗎?」。
郝明義說明服貿存在「不對等的跨境服務」,中國大陸所有批發和零售業對台灣都可以跨境服務,台灣對大陸只能開放「郵購」的跨境服務。換言之,淘寶可以輕鬆做台灣生意,台灣卻只能到福州設公司。若是要做全國的生意,業者必須簽署「年檢承諾書」,才能得到全中國範圍經營的ICP認證,承諾書內容為不能「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破壞社會穩定」。
「台灣已經不自由了,」廣告業界代表、橘子磨坊數位創意總監沈志儒表示,在日前兩百位廣告人連署反服貿時,許多同業卻因種種壓力只敢私下幫忙。他說,台灣廣告業具有國際競爭力,也是創業人才輸出國,完全不擔心開放競爭,但害怕的是「失去自由意識的開放與競爭」。他最後強調,「廣告創意人崇尚自由人性的普世價值,要與作惡的政權為伍嗎?」他說自己不反中,也有很多中國朋友,但是憂慮對岸讓利背後的不對等和企圖。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也舉例,從中國建設銀行在報紙頭版的廣告稱台灣為「島內」,和讀者文摘被中國審查言論,都證明向對岸開放印刷業有所風險。張錦華也提到,文化部長龍印台說,服貿是開放50%的「合資」持股上限,不是「獨資」,但她質疑「難道那49%的股東,不會控制另外51%?」。另外文化部說,媒體只開放平面,沒開放廣播電視,所以不會有影響,但現在已是數位匯流時代,幾乎每個媒體都擁有多個平台,批評文化部「自我感覺良好」、不了解業界生態。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麗雲認為,在簽訂兩岸協議時,應符合「自由貿易,文化免議」的國際趨勢,像是加拿大、韓國及中國在與美國進行雙邊或多邊的自由貿易協定時,即主張用「文化免議」原則,將文化產業盡排除在開放項目之外。
世新大學新聞系客座教授翁秀琪表示,政府應有嚴謹的產業及言論自由的評估,才能開放印刷廣告業。此外,經過這次學運,從新媒體的崛起,可看出主流媒體的失職,她建議,公共電視應對重要的立法過程全程轉播,促使立法委員在立法時能心存民意、自主立法。
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前任NCC委員鍾起惠回應NCC主委石世豪提出「第二類電信是封閉的網路」的言論,她表示電信的本質是溝通,就算只開放企業的內部溝通,仍有國安問題的疑慮。她也說,自己在學運期間,從學生身上學到許多,表示今天的記者會是「接續學生還沒完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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