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2014.04.07 翁嫆琄/台北報導
內政委員會今(7)日召開「從服貿協議談判、簽訂及審查過程之爭議談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批評,行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 條例,並無國會參與、介入的權限,根本就只是把黑箱程序「就地合法化」。牛津大學博士候選人宋承恩則質疑,兩岸服貿協議、投資保障協定等都是在WTO架構 下做的自由貿易協定,為何服貿拿到國內卻要以兩岸管道來處理,而不能以會員與會員間的關係處理?
民進黨召委陳其邁今天排定「從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談判、簽訂及審查過程之爭議談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邀請10多位專家學者發表意見,參與318太陽花學運的黃國昌、律師賴中強也列席參與。
黃國昌指出,從今年1月舉辦的公聽會中,他就不斷詢問立法院,到底要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訂的何種程序來審理服貿協議,卻始終未得到回應。他質疑,馬政府 一直強調立法與審議可以並行,卻遲未說明,究竟按什麼原則、基準來審查服貿,至少應先舉行公聽會,確定審查程序、基準、原則。
黃國昌說,陸委會今天提出的報告寫明,自密室兩岸協商以來,行政部門均向國會與社會大眾進行說明,並進行嚴謹的國家安全評估,國會可以充份的監督,行政部 門也尊重。他質疑,這段敘述究竟包不包括服貿協議?若包括,顯然陸委會的認知與大眾認知已出現嚴重落差,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學生會在這裡。
針對行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黃國昌抨擊,此版本根本沒有國會實質參與的空間,只是把現在的黑箱程序就地合法化,荒謬的是,現在大眾都指責國民黨 把服貿協議以行政命令處理,行政院版的解決的方式竟然是協助加以解套。他認為,行政院的立場從一開始到現在都沒改變,行政院到目前為止的處理,包括稱讚藍 委張慶忠的30秒通過服貿,都符合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黃國昌不滿表示,若民眾無法接受馬政府之前的作法,他很難想像大家會支持行政院版。
另外,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將民間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視為是「兩國論」的合法化,出席公聽會的法學專家宋承恩反駁,江宜樺的說法「跳太快了」,他指 出,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用詞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並未使用「中華民國」 但1991憲法修正條文中使用的用詞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因此他建議,台灣與中國互不承認主權,但承認治權,我們可改用「中華民國台灣 地區」,而稱他們為「大陸地區」。
宋承恩也提出,服貿、投資保障協定、智慧財產權保護協定等,都是在WTO架構下做的FTA(自由貿易協定),另外也有教授指出,有國家關心,為何台灣與中 國間的協定都沒有依規定提報到WTO秘書處。他認為,中國與台係不是只有兩岸關係,在其他國際參與的層次上,台灣與中國有平等的、同時參與的情形。
宋承恩以漁業組織為例,強調台灣、中國都是會員,雙方間的交流也是會員與會員的進行。而在WTO的架構下,中華台北是會員、中國是會員、美國是會員,但為 何WTO架構下的自由貿易協定,拿到國內要以兩岸管道來處理,卻不能以會員與會員間的關係處理?他建議陸委會要好好考慮此點。
內政委員會今(7)日召開「從服貿協議談判、簽訂及審查過程之爭議談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批評,行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 條例,並無國會參與、介入的權限,根本就只是把黑箱程序「就地合法化」。牛津大學博士候選人宋承恩則質疑,兩岸服貿協議、投資保障協定等都是在WTO架構 下做的自由貿易協定,為何服貿拿到國內卻要以兩岸管道來處理,而不能以會員與會員間的關係處理?
民進黨召委陳其邁今天排定「從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談判、簽訂及審查過程之爭議談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邀請10多位專家學者發表意見,參與318太陽花學運的黃國昌、律師賴中強也列席參與。
黃國昌指出,從今年1月舉辦的公聽會中,他就不斷詢問立法院,到底要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訂的何種程序來審理服貿協議,卻始終未得到回應。他質疑,馬政府 一直強調立法與審議可以並行,卻遲未說明,究竟按什麼原則、基準來審查服貿,至少應先舉行公聽會,確定審查程序、基準、原則。
黃國昌說,陸委會今天提出的報告寫明,自密室兩岸協商以來,行政部門均向國會與社會大眾進行說明,並進行嚴謹的國家安全評估,國會可以充份的監督,行政部 門也尊重。他質疑,這段敘述究竟包不包括服貿協議?若包括,顯然陸委會的認知與大眾認知已出現嚴重落差,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學生會在這裡。
針對行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黃國昌抨擊,此版本根本沒有國會實質參與的空間,只是把現在的黑箱程序就地合法化,荒謬的是,現在大眾都指責國民黨 把服貿協議以行政命令處理,行政院版的解決的方式竟然是協助加以解套。他認為,行政院的立場從一開始到現在都沒改變,行政院到目前為止的處理,包括稱讚藍 委張慶忠的30秒通過服貿,都符合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黃國昌不滿表示,若民眾無法接受馬政府之前的作法,他很難想像大家會支持行政院版。
另外,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將民間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視為是「兩國論」的合法化,出席公聽會的法學專家宋承恩反駁,江宜樺的說法「跳太快了」,他指 出,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用詞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並未使用「中華民國」 但1991憲法修正條文中使用的用詞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因此他建議,台灣與中國互不承認主權,但承認治權,我們可改用「中華民國台灣 地區」,而稱他們為「大陸地區」。
宋承恩也提出,服貿、投資保障協定、智慧財產權保護協定等,都是在WTO架構下做的FTA(自由貿易協定),另外也有教授指出,有國家關心,為何台灣與中 國間的協定都沒有依規定提報到WTO秘書處。他認為,中國與台係不是只有兩岸關係,在其他國際參與的層次上,台灣與中國有平等的、同時參與的情形。
宋承恩以漁業組織為例,強調台灣、中國都是會員,雙方間的交流也是會員與會員的進行。而在WTO的架構下,中華台北是會員、中國是會員、美國是會員,但為 何WTO架構下的自由貿易協定,拿到國內要以兩岸管道來處理,卻不能以會員與會員間的關係處理?他建議陸委會要好好考慮此點。
焦點評論:邁向一個更公義的服貿(李丁讚)
這
次反服貿學運中,除了黑箱的民主問題外,另一個核心的爭議則是產業不正義的問題。簡單地說,在兩岸服務貿易的協議下,台灣和中國的服務資本將進入對方,也
將引發雙方服務產業生態的大重組。一般說來,在自由貿易下,越是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越是有利,而不具競爭力的企業將要受害、甚至被淘汰。這是一個利害得
失非常清楚的遊戲,而且,一方的利得,將是建立在另一方的損失之上,這也是贊成服貿和反對服貿,會變成勢不兩立的雙方,似乎毫無妥協的餘地。
為
了彌補弱勢企業的損失,政府宣稱編列了900多億的經費,要幫助這些弱勢企業轉型,以增強其競爭力。但是,在這個競爭遊戲中,得利者是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強
勢企業,可是,對弱勢者的補助,卻是由全民的納稅金來支付,這樣公平嗎?很明顯,這不是公平的。如何從「得利者」那裡,而非全民,抽取適當比例的營利所
得,並將這筆所得用來幫助遊戲中的「受害者」,才是符合公義的遊戲規則。
得利受害相互關聯
「補救稅」的制訂,一定很複雜,企業可能也會用盡各種方法來節漏稅。因此,這裡我提出一個更為簡便,但效果可能更大的方法來解決服貿所引發的正義問題。
我 建議,主事單位如經濟部應該出面,把未來可能的得益者和受害者,都召集過來一起開會,雙方把各自的立場,以及可能面對的希望和困境,都清楚地陳述出來。這 些論點也許不那麼新鮮,但重要的是讓雙方知道,「得益」與「受害」二者,是一個相互關聯的有機體,彼此之間有強烈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強勢者在這個過程中, 會慢慢知道自己利益,乃是建立在受害者的損失之上,也因此願意把這個遊戲中的利得分享出來,幫助受害者成長轉型。
自由貿易下,如果每個廠商都只是一個競爭者,而沒有看到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必然造成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局勢,貧富不均的情形也會越來越嚴重。
但是,我們如果能透過各種社群營造的方法,建立廠商之間的連結,讓大家看到,彼此在全球化趨勢下的共同命運。這樣,新的社群聯帶是有可能創造出來的。只有在這種情形下,我們才能真正一方面享受開放自由所帶來的好處,但又能夠克服、甚至超越其所帶來的問題與困境。
我 建議,主事單位如經濟部應該出面,把未來可能的得益者和受害者,都召集過來一起開會,雙方把各自的立場,以及可能面對的希望和困境,都清楚地陳述出來。這 些論點也許不那麼新鮮,但重要的是讓雙方知道,「得益」與「受害」二者,是一個相互關聯的有機體,彼此之間有強烈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強勢者在這個過程中, 會慢慢知道自己利益,乃是建立在受害者的損失之上,也因此願意把這個遊戲中的利得分享出來,幫助受害者成長轉型。
自由貿易下,如果每個廠商都只是一個競爭者,而沒有看到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必然造成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局勢,貧富不均的情形也會越來越嚴重。
但是,我們如果能透過各種社群營造的方法,建立廠商之間的連結,讓大家看到,彼此在全球化趨勢下的共同命運。這樣,新的社群聯帶是有可能創造出來的。只有在這種情形下,我們才能真正一方面享受開放自由所帶來的好處,但又能夠克服、甚至超越其所帶來的問題與困境。
讓對立零和變雙贏
但
是,這種社群聯帶絕不會自動產生,而需要有人積極去安排促成。本人認為,在服貿的溝通過程中,主事者如何在公正民間社團的監督下,積極促成雙方會談,讓贊
成與反對的雙方建立契約與承諾關係,從內部化解服貿的弔詭與矛盾,讓對立零和的關係變成雙贏共生的關係,也透過這個過程,讓台灣變得更加合作,而不是更加
對立。這不只能化解服貿衝突,而且能透過服貿來建立新的共同體,把台灣社會帶往更高的境界。
清華大學人社院學士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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